藝術評論_2011年3月5日_台北市立美術館_「莫內花園」展

 

寫在「莫內花園」展前一個月

 

一位藝術幫閒份子的獨白

 

邱建一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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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莫內,1880年,諾曼第海景系列畫之一:艾特爾達的教堂,油彩版本。(下)莫內,1880年,諾曼第海景系列畫之一:艾特爾達的教堂,速寫草圖版本。


3月,莫內要來了!終於,要來了!

自從進大學念美術系以來,到現在有多少年了?十年、二十年、還是三十年?這麼多年來先是動手畫畫、試著學做畫家,轉念藝術史學,最後靠耍耍嘴皮子吃口藝術飯,忽忽悠悠地就在圈內晃盪了這麼幾年!

闖蕩藝術叢林江湖數十年,每天的工作就是在這些東西裡打轉,材料內容主題都熟爛了。要說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嗎?只講〈蒙娜麗莎〉實在是不夠看,老套了啦!都說過幾十回了。來聊聊達文西在自己的地下室解剖屍體如何?每次都搞得滿地血水泥濘,活像是開膛手傑克的屠宰場,我常在想達文西在地下室會不會滑倒?摔落癱坐在一大沱血絲拉糊的內臟脂肪與斷手斷腳當中。達文西應該去發明止滑鞋底的,因為至少他自己會很需要!

要說說達利(Savadore Dali)?說達利只說他是超現實主義畫家實在是不夠嚼榖,都是講爛的主題了。那我來說說達利的性傾向如何?〈偉大的手淫者〉可不只是達利作品的畫名而已,這還是真實的寫照!現代人大概沒想過這位古怪的畫家一邊光著屁股畫畫,一邊想著自己親妹妹的「美麗身體」(實際上應該說「具有誘惑力的屁股」才對!修辭上應該說「完美的臀部」,但寫文章時只能講「美麗的身體」…)然後對著畫面手淫,之後一邊呻吟同時噴洒滿畫布精液的場景吧?

至於達利的藝術創作實在沒啥好說的?書本上都有寫了,該有的都有,還要我再複誦一遍幹嘛呢?去買本書看看吧!裡面都有。每本書只要幾百元,與看場電影同價,比上學繳學費要便宜個幾百倍。所以,別再纏著我要說講達利了,白白地浪費彼此的時間。

藝術史對我來說,有時只是生存的手段與謀生的技巧。每每天天日日夜夜的混跡其中,久而久之對這些過去原本就不是很喜歡的藝術家就越感到很不耐煩,尤其是年紀越長,知道得越多,越摸清楚這些藝術家的老底之後,這種想要翻桌拂袖而去的企圖就越明顯。我一直都搞不清楚一件事,既然大家同是藝術圈內人,那為何不會有人纏著梵谷(Vincent van Gogh)要他拿毛筆寫書法?為何不會有人要巴哈(JS. Bach)跳芭蕾?要王羲之畫油畫?但是卻又要我們這些專攻藝術史學的可憐蟲(通常我自稱這行叫做「藝術幫閒份子」)得上知天文下通地理,每個人都得博通古今、內外兼修方才夠格呢?

儘管人在圈內,專業訓練告訴我們得客觀地面對所有的一切,絕對不能帶有個人的情感,因為這會導致價值觀的錯亂,尤其是藝術史學的研究對象與「美」(Aesthetic)這個價值觀有關。所以,更不能將自己的價值強加諸於對象身上,以免造成混淆。簡單地說,就是要我們做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置個人死生於度外的境界那就對了。

不過,再怎麼說我們也是人,有人的情感,也有自我審美品味。與一般人相同,我們也有愛的與不愛的,喜歡的與不喜歡的。所以在面對這些藝術家時,我們心中自有一把尺,吋吋分分地打量著這些藝術家,只是沒說破而已!

達文西我不愛!不知道為何,看著他的作品,就是覺得心裡滿滿的厭惡,從胃裡塞滿到鼻腔,有種想要嘔吐的感覺,綠綠黏黏冰冰冷冷的排泄物從縫隙中擠壓塞滿,軟軟爛爛的濕滑一古腦地滴滴答答地滑落。尤其那張醜不拉嘰的〈蒙娜麗莎〉,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再順便念完讀完有關的研究論文與專著,都搞了十多年但倒頭來始終都不明白,這活脫像個在鄉下蹲在路邊賣空心菜胡蘿蔔的土包子村姑何來美麗漂亮可言?簡直是一個醜字了得,醜爆了!常懷疑那些盛讚她漂亮的人眼睛是不是糊滿蛤蠣,他們不是睜眼說瞎話,就是大腦神經異常。說她漂亮的人請捫心自問,如果她是你老婆的話,會不會嘮勞叨叨地要她少吃點飯,晚上別偷吃零食該減肥了!如果她是妳女友的話,會不會強迫她先去把那兩條該死的眉毛給畫上,然後打個底粧上點腮紅,免得嚇到路人甲乙,最慘的是帶她出街還被警察請到局裡泡茶,然後以妨礙市容有礙觀瞻送辦!

是的!我不愛達文西。我不愛他,他不愛我,這會兒王八看綠豆,就是看不對眼上不了盤兒。

但是不管喜不喜歡愛不愛,還是得花上816小時的時間去講達文西,只是為了把原原本本的達文西呈現出來。但還好我不用昧著良心說他的畫很美作品有多讚之類的捧場場面話,因為我的工作特性是不能告訴觀眾聽眾說某某人的畫是很美的:「美」是一種價值判斷,每個人都自有判斷的標準,胡瓜韭菜各取所需各取所愛,沒有對與錯的問題。所以只要把達文西的真實面目與資料詳細的說明即可,至於美醜妍媸則不需要我去妄下斷語。

所以,公開的場合不能說美醜,因為我的職業特性也更不能說妍媸。但私下的場合呢?~其實自有取捨,有討厭的,當然也有愛的!

我愛的是誰?就我過去學習的、認知的、了解的,在這麼多西洋藝術家畫家當中也只有3位能夠感動我而已。他們分別是:美國的魏斯(A. Wyeth)、奧地利的克林姆(G. Klimt)與法國的莫內(C. Monet)。以時代來說,這三位藝術家幾乎可以算是同年代的人,他們都活動在19世紀中期以後到20世紀的中期左右。不過,這三位畫家完全沒有任何橫向的關係,也沒有縱向的聯繫,他們是完完全全獨立的三個個體:一個是美國當代畫家,一個是印象派畫家,另一個則是維也納分離派。

至於到底為何會吸引我,我想共同點只有一個吧?他們都擁有超高的繪畫技巧,都有非常驚人的寫實能力(套句圈內的行話叫做「素描很好」),不過擁有好技巧但只用來忠實地描繪眼睛所看到的美。不是炫耀的特技像是達利,不是拙劣的複製像是梵谷,而是誠誠懇懇地一筆一畫將眼睛看到的大自然給畫下,莫內的塞納河畔、魏斯的中西部風景、克林姆的奧地利山林,只是將日常生活裡的點點滴滴記載下來而已,沒有多一點點,沒有少一點點,只是眼睛的視覺經驗的表達而已。

莫內的畫要來了!

今年3月就要來台北展出了!

對我來說,這還真是一件令人興奮的重大事件。十幾年搞下來,展覽來展覽去,這些展覽看多了,只滿足了觀眾的眼,但卻無法滿足我的心,但這次不一樣了!莫內要來台北開展了,主題以他晚年的睡蓮系列為主,就叫做「莫內的花園」。熟知莫內作品的人都知道,睡蓮當然是他的代表作,這是他最經典的作品:

「水面上點綴了幾朵睡蓮,花蕊紅透了,色澤如草莓般鮮豔,花瓣邊緣呈白色。再往前看,一簇鮮花擁成一塊漂浮的花壇,彷彿花園中的三色堇如蝴蝶般飛出,斂起亮藍的翅膀,停歇在這片水上花壇上。說它是水上花壇,其實也是天上花壇…。」

與莫內同年代的作家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 1871-1922)1913年的成名代表作《追憶似水年華:在斯萬家那邊》寫下了以上這段記載。

這位知名的作家描述的就是莫內家位於吉維尼(Giverny)的花園嗎?這我們並不知道,甚至我們也不確定普魯斯特到底有沒有親身到過這個花園,親眼看過莫內的睡蓮。不過在他筆下,就已經帶領我們到這裡了,水面上一團團錦簇的綠色地毯,開滿了粉嫩的花朵,水天一色、天水一色,柳樹倒影搖晃,輕輕慢慢地緩緩流淌。

但是普魯斯特確實在其他的作品中有寫過莫內,在西元190396,以筆名奧拉提奧(Horatio)在《費加洛報》發表了一篇文章〈德波利涅克王妃的沙龍:今日的音樂,昨日的回音〉。文章裡假想的主人翁有了這樣的對話:

「多美妙的時刻。陽光照亮了莫內的畫,這是我認為莫內最美的一幅:〈哈林附近的鬱金香田野〉。

王子娶親之前,在一次拍賣會中想得到這幅畫。可是,他說:『氣死人了!一個美國女人奪走這幅畫,我詛咒她。幾年後,我娶了這個美國女人,理所當然得到這幅畫。』

王子競標不到莫內,最後只好犧牲地娶了他不愛的女人,只是因為這個女人擁有他想要的那幅莫內的畫。普魯斯特的這段文字讀來真是令人噴飯啊!這未免犧牲也太大了。雖然這不是真實的事件,只是普魯斯特的小說場景中的一幕而已,但從這段描述可以知道莫內在當年受到歡迎的狀況,這是大家都公認的事了!

其實,我啦裡拉雜地繞上這一大圈就只是想藉由普魯斯特的口,說出莫內的畫很受歡迎,大家都很愛而已!因為既然我自己不能說美醜,那麼我藉由別人的嘴說出來,這樣總是可以吧?

莫內的畫一直都是經典之作,而且早在他有生之年就已經享有國際盛名了!但是這位大畫家卻從沒有大藝術家的難纏與高傲,甚至對他來說當個畫家只是一件小事而已,當個人、一個活生生、有血有肉會哭會笑的人,這才是他所關注的:

「非常高興有機會可以招待你。我會通知莫內,到時候可以一起度過美好的一天,我們可以談談繪畫,聊聊花和船。這是我們三個人都愛的三種東西。」

這是來自莫內好友米爾博寫給另外一個友人卡伊波特的一封短信的內容,信件裡提到莫內,他們準備一起到他家作客,聊聊繪畫、談談花、說說船。這封沒有註名時間的短信,據推測應該是在1900年前後,當時莫內大約60歲左右,而且正值事業成功的高峰期,不過在信中我們看到在朋友的眼中,莫內依然還是那個莫內,他熱愛生活、朋友更甚於一切。雖然他已經是一個成功的畫家了,但他更愛的是他的花園,以及生活裡瑣瑣碎碎的一切。

莫內的成功不只是繪畫事業上的成就而已,有更多更多的部份與他生活態度有著更深刻的關聯!欣賞莫內不光只是看他的作品的構圖技巧配色等等,從他的一筆一畫,從他的言談舉止,他想讓我們知道是他的花園,他所熱愛的生活方式!

莫內並沒有走遠,在欣賞他的作品的同時,他本人就一直坐在我們的身邊,說:「你看,這個夕陽多美啊!」

有著白花花鬍子的老先生,拄著拐杖笑瞇瞇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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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enra0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