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人手記_埃及_信仰世界

 

二元相對論:

  

古埃及的信仰世界 

 

邱建一

2009.4.15.《世界文化遺產月刊》2009年6月號邀稿「埃及藝術的哲學思維」未刪修原始稿件。

2009.4.16.修訂為藝術史學相關課程補充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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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王朝的死亡之書的片段。

在這裡可以看到古埃及的神明敏(Min)正在高舉他的陽具挺立撐起太陽神拉(Ra),在這個畫面中它說明敏神是拉神的守護者,所以祂當然也是拉神守護的木乃伊的守護者。


 

古埃及的宗教在現今已知的幾個古代文明當中,算是比較具有完整性的,許多學者都認為埃及的宗教系統已經非常完備,而且自成體系。當然,如果要以宗教信仰世界來概括古埃及的精神生活,其實是很不客觀的,由於現存的龐大資料大多出自於神殿祭司團的記載,而且內容大多是宗教文獻,所以以宗教生活來推論古埃及人的精神世界,其實也是無可奈何的選擇之下的結果。

以現存的遺跡來說,古埃及現存的遺跡分為兩個主要類型:墓葬與神殿。而不管是墓葬或是神殿,它們的存在與營建的方式也是來自於宗教上的信仰;甚至極少數幾個都市遺址,例如孟菲斯(Menphis)遺址、阿瑪納(Armana)遺址,這些都市的營建過程也大多出自於宗教上的理由。所以談論到古埃及人的精神世界,雖然我們不能把宗教信仰視為即是全部的狀況,但是它確實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

古埃及的宗教以現存的材料看來,在早期王朝時期就已經非常完備,而且宗教與政治已經出現了兩者結合的現象。我們幾乎可以論斷當這個文明在西元前3100年首度出現在尼羅河流域時,他們的宗教信仰就已經隨之成形,並且成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宗教、政治、文化在這裡完美地結合在一啟,成為「神權統治」的完美典範。

以上埃及的天神「赫拉斯」(Horus)、太陽神「拉」(Ra)與下埃及的風暴之神「塞特」(Seth)來說,早期王朝的法老名字都冠有「赫拉斯」的字首,第二王朝的部份法老則有「塞特」的字首,到了古王國時期則又在「赫拉斯」字首之前再加上「拉之子」(Son of Ra)的封號,不管這些「以神明為己名」的法老是否就是代表了所謂「上下埃及的統一(或整合)」,但是宗教與政治的結合卻是毋庸置疑的一件事,而且這種傳統一直持續到希臘人統治埃及以前,大約持續了有2800年之久。

古埃及的宗教信仰是多神體系的信仰,他們的神祇大抵上雖然不脫自然神的神格,不過已進入了早期的人格神階段。簡單的說,這些神祇的能力或是執掌範圍,來自於大自然的觀察,比如說太陽神、月神、尼羅河神…等等,但是在長期演變的過程中,這些神明已經開始具有人的形象與人的性格,所以大部分神明的基本形態長得像人類,而且他們的神話傳說也有愛恨瞋癡等情感因素在內。以西元前3100年全世界各地各民族的宗教形式來衡量,古埃及人的宗教是很先進的,甚至我們可以把它視為人類早期宗教的完美典範,因為它不只是純粹精神世界的宗教活動而已,最後還把它落實到現實生活之中,神殿建築、祭祀儀典、僧團組織、宗教文獻因應而誕生,甚至城市建築也是依據宗教的理由而選定地點甚至依此進行都市規劃,更不用說墓葬建築的各種宗教儀式與墓室主體也是基於宗教理由了。

但古埃及的神明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祂也會隨著時代的進展而隨時被賦予、轉化新的神格與神性,神話系統也時常更替,所以神祇眾多而且體系複雜。甚至,古埃及本身有時也會進行宗教改革,最著名的例子出現在新王國第十八王朝時期的法老「埃赫納吞」(Ahenaten),他的本名為「阿曼荷泰普四世」(Amenhotep IV)。這位法老所倡導的信仰體系罷黜除了太陽神「阿吞」(Aten)之外的所有神明,並且禁止除了阿吞之外的所有的神祇的祭祀、信仰行為,甚至禁止「神」這個字以複數形式書寫,在某種意義上他所提倡的信仰很接近所謂的「一神信仰」,表面上埃赫那吞所要建立的是一個嶄新的宗教體系,簡化宗教儀式及一切繁文縟節。但實際上,這位看似行事鹵莽的法老,他真正的目的是要削弱各地神殿祭司團日益壯大的政治實力。

法老埃赫納吞的名字是一個複合字,由字首ahen(幫助)與字尾Aten(阿吞神)組合,所以他的名字的原意是「對阿吞神有幫助的人」。而他的本名是所有十八王朝法老所共用的名字,與他的祖先們相同,由字首Amen(阿蒙神)與字尾hotep(滿足)組成,所以原意是「讓阿蒙神滿足的人」。由於宗教信仰對象由阿蒙神改變為阿吞神,所以法老埃赫納吞因此改名,但其實他還是維持了埃及式的傳統:「以神明為己名」,信仰對象改變了,但卻未改變神權政治的本質。

埃及的神明眾多,而且隨著不同時代神明互有演化與更替,所以到底有多少個神明實在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但是,這些數量眾多的神明可以依據神格區分為三組:

1.有關於太陽神信仰:赫拉斯(Horus)、拉(Ra)、阿吞(Aten)、凱普里(Khepri)…等。

2.有關於冥界信仰:奧塞里斯(Osris)、阿努比斯(Anubis)、瑪特(Maat)…等。

3.有關於守護神信仰:(Min)、普塔(Ptah)、圖特(Thot)、阿蒙(Amen)、伊西斯(Isis)…等。

以上所表列的這幾組神明當中,其中最具有影響力的神祇就是「太陽諸神」以及「冥界諸神」,整個宗教幾乎都受到這兩組神明的左右。但是這兩組神明看似不同,其實在本質上是一件相同事情的兩種說法而已。整個埃及的宗教體系是一種「二元相對論」所構成的循環思惟方式。古埃及人將神明兩兩相對起來,成為既是互補也是對立的兩組觀念。例如太陽諸神與奧塞里斯這兩個看似不同的神明,但卻是相同一件事的兩種說法。

古埃及人認為太陽(太陽神)每天從東方升起、從西方落下,就像是厄塞里斯的死而復生一般,代表著一種強大的生命力與繁衍能力。太陽每天週而復始的日出日落不是自然界的單純現象,祂就像是生命的終始、社會的興衰、法老的更替一樣,不斷循環的過程是宇宙存續的根本因素,所以在古埃及的世界裡,他們以尼羅河為界限將他們的世界劃分為東、西兩個部份,所有的城市都位於尼羅河東岸,而亡者都埋葬在尼羅河西岸,一如太陽從東方升起(生命)從西方落下(死亡)一般。

由於深信太陽的週始循環過程與生命有關,所以在中王國時期,拉與奧塞里斯的信仰藉由輪迴的觀念而結合在一起。太陽神在白天是現世生活的主宰,祂在夜晚(冥界)變成奧塞里斯的形象,繼續成為另外一個世界的主宰,太陽神與厄塞里斯成了互為表裡的「雙重靈魂」。

古埃及人把太陽看作是自然的主宰、萬物的泉源,因此相應地與人間的統治者法老是一體的。從早期王朝開始法老的地位逐漸強大,上下埃及統一之後,法老更成為埃及的唯一合法統治者及領導者,在這種情況之下太陽神也就取得了「國神」的地位,而人民對太陽神的崇拜更進一步加深了法老統治的信服度。從第三王朝開始,法老就在金字塔的各種建築裝飾形式上把自己的「王名」與「拉」(太陽神)結合,到了第五王朝時期,太陽城「赫利歐波利斯」(Heliopolis)的祭司就開始宣稱該王朝有三個法老是太陽神與祭司的妻子所生的,而法老也因應宣稱自己是「太陽神之子」,也大概從這一個時期開始,法老們開始熱衷在埃及各地興建各種奉祀太陽神的神廟。古王國時期,「拉」的國神地位已經完全的確定了,此時其他的神祇要取得國神的地位,唯一的途徑是要與太陽神結合,成為複合式的神名才有這種可能性。

例如中王國時期,隨著底比斯(Thebes)成為埃及的國都,而原屬於底比斯地區的主神風暴之神「阿蒙」也逐漸受到重視,尤其是出身於底比斯的第17王朝的法老驅逐了入侵埃及的西克索人之後,阿蒙神更是顯赫一時,原本屬於地方性的阿蒙神的信仰,也隨著埃及對外的擴展領域而逐漸成為埃及的主神;但此時,太陽神的國神地位在古王國時期就已經成就其不可動搖的地位,但是阿蒙又是另外一個廣受信奉的神明,最後為了解決這一個難題,只好將阿蒙神與瑞神兩者結合成為「阿蒙–拉」(Amen-Ra),用雙重神格的地位,在不影響太陽神信仰的方式下來彰顯阿蒙的神威。

阿蒙神這一位原本是地區性的神明,在取得太陽神的神格之後,便名正言順的成為埃及的主神,法老們每次征戰歸來都會大肆的在底比斯的阿蒙神殿(位於現今路克索的卡納克神殿)舉行祭典以慶祝勝利,並進行各種對阿蒙神的奉獻儀式,因此,底比斯的阿蒙神殿在中王國時期有「國家財富的儲存庫」之稱。這種對阿蒙神殿豐厚的獻祭,導致國家財富集中掌握在神殿祭司團手中,後來在稍後所謂的「第三過渡(中間)期」(約西元前1085-715年)埃及分裂的原因,就與這所位於底比斯的阿蒙神殿有密切的關連。

如果說太陽神信仰代表著古埃及的法老王權,祂的存在有著政治上的理由,是一種「高級的貴族信仰」的話,那麼古埃及有另一組的神明代表了比較大眾化的口味–冥世諸神,祂不只是法老的神明,同時也是一般大眾普遍信仰的神明。

如同太陽神信仰一般,古埃及的冥世信仰也非常複雜。整個埃及的宗教體系其實環繞著一個主要的觀念–冥界永生(重生)。古埃及人相信所謂的死亡,只是靈魂離開肉體而進入另外一種存在的狀況,而這種存在的狀況就是「重生」,靈魂可以藉由另一個事先準備好的軀殼而獲得新的生命。正因為有另一種生命形式的存在,所以現世的諸人都必須為來世預作準備,埃及的冥世信仰也在這種準備中成形茁壯,逐漸成為一種複雜的體系。這種「死亡與重生」循環的過程,也是基於「二元相對論」的宗教本質而建立的信仰體系。

古埃及統合整個冥世信仰的中心,體現在一種被統稱為「死亡之書」(它包含有兩個部份「通道之書」(Book of Gate)、「亡靈之書」(Book of Death))的咒語集裡頭。死亡之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王國時期的「金字塔銘文」及中王國時期的「棺木文」,但大量出現是晚近到新王國時期才開始流行。死亡之書由於源自於長時間的成形過程,所以並不是一本具有固定內容的著作,比較接近一本「咒語集」的性質,它的內容在每個不同的時代也不盡相同。不過在古埃及時期它的功能性是大家都深信不疑的,因為它可以在人們在死亡之後,幫助大家渡過冥世世界的各種難關,而達到永生的境界。

在「死亡之書」記載了如此描述的二段內容:

「通往冥世的旅途沿著太陽的軌跡,從日落後開始,當陽光漸漸消褪,太陽將世界留在自己的身後,把光線帶到了看不見的深處;在穿過死亡之國後,它在每天早晨復出,重新充滿活力。

我知道那東方的中央大門,『拉』從中出現。…。我是神明船上的掌索水手,我是拉的大船中永不疲倦的槳手。…我認識拉的蘆葦地(即死後的樂園);它的圍牆是金屬的,其中的大麥有四尺高,麥穗有一尺長,麥桿有三尺長;那兒的燕麥有七尺長,它的麥穗有二尺長,麥桿有五尺長。九尺高的居民和東方的靈魂一起收割。」

古埃及人相信生命的循環就像是太陽一般,是一種生生不息的輪迴過程,死亡不是結束,而是另一種朝向全新的、復甦的生命形式過渡,而這種過渡的過程在「死亡之書」裡有詳盡的描述。當然,整個古埃及並不是對「從死亡到復生」的過程都有相同的看法,每個時代都有各自的補充及見解。

太陽在冥世的旅途分為12個小時,而冥世因為這12個小時而分為12個等分,每一個等分都有怪蛇與惡魔看守,亡靈得通過12種考驗才能獲得永生。冥世可區分為三層,永生的靈魂居住在第二層,冥世的第三層是一個恐怖的地方,「死亡之書」對它描述:「這是一片恐怖之地,深不可測、無邊的黑暗,在這裡倒置的星星跌落在他們的臉上,不知如何升起。」亡靈為了避免進入冥世第三層的「毀滅之地」而不得永生,所以需要藉助「死亡之書」的各種咒語集的助力才行。在具象的圖象上他們用一個「黑色的圓圈」來代表這一個沒有陽光、沒有生命、聽覺與視覺都不存在的懲罰之所。而他們又認為,亡靈會有如此的狀況發生是因為沒有在冥世的第三層通過真理之神「瑪特」的審判(一般稱為「秤心儀式」)。

秤心儀式是每一個亡靈都得要進行的審判,當引魂之神阿努比斯將亡靈帶到瑪特的面前時,祂會將亡靈的心臟放在瑪特面前的天平秤重量,而天平的另一端放的是瑪特原本戴在頭上的「羽毛」,若是亡靈心臟的重量和瑪特的羽毛平衡了,天平沒有傾斜,那麼亡靈將由瑪特帶領,而直達冥王奧塞里斯的面前。但是如果天平傾斜了,代表著這個亡靈在生前諸行惡端,那麼蹲伏在天平旁的各種怪獸則立刻會撲上前去,把這個亡靈撕裂、捆綁、砍殺、挖出胃、心、肺、腸子,用他自己的血沐浴,把頭扭下來,然後扔進火裡燃燒…,在受盡各種酷刑之後,打入冥世第三層的「毀滅之地」永不得重生,進入永遠恐懼的深淵。

在冥世中最重要的神明是真理之神「瑪特」,因為如果沒有通過祂的審判,那麼亡靈將進入「第二次死亡」。古埃及人認為肉體的死亡是一種暫時的狀態,肉體的死亡只是一種邁向永生的過程而已,最可怕的是第二次死亡的毀滅之地,如果不幸的墮入這一個境界,那麼才是「真正進入死亡」。為了積極避免二次死亡,所以一定要通過瑪特的審判,至於通過審判的方法只有透過死亡之書的咒語集才能夠達成。

其實,古埃及人是不相信死屍會再度復活的,但他們相信靈魂在地下世界會再重生一次,而且獲得永生,如同太陽每天的重生一樣。為了準備未來的永生,所以他們將屍體製作為木乃伊,因為獲得永生的靈魂會住在木乃伊之中;並且在製作木乃伊的過程中,所有的內臟都挖了出來,但心臟在防腐之後還要再放置回胸腔中,因為在冥界的瑪特審判(秤心儀式)時審訊的對象,不是亡者的靈魂本人,而是心臟,古埃及人相信心臟是最重要的器官,攸關每個人的是否能夠獲得永生世界。

太陽神諸神信仰構築了生命的世界,冥界諸神信仰構築了亡靈永生的世界,兩兩相對互為表裡,整個古埃及的宗教信仰世界就是由這樣的思惟方式所建構出來的。現今考古學對古埃及所發現的遺址與文物,幾乎都是這些古代宗教的儀式過程所遺留的遺跡,這是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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