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人手記_埃及_曆法

 

1828年的發現:

 

古埃及的曆法

 

邱建一

取材修訂自2002.9.15.「藝術考古學講義:第三部份:古埃及藝術」。

2010.1.4.重新整理為藝術學相關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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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薩卡拉,天蒼蒼野茫茫的樂趣要等到日落時才能感受到。


 

182810月,「商博良」(Jean Francois Champollion, 1790~1832)帶領探險隊抵達「薩卡拉」(Saqqarah),此地原是古王國時期的權貴主要墓地,但由於數千年來的破壞掠奪所以只剩下遺跡而已。雖然商博良沒有找到什麼有價值的文物,但是他還是在已被破壞殆盡的墓室壁畫裡找到一些證據,證明他對古埃及曆法的看法,商博良在日記中記述:

「埃及人將日、夜分為12個小時,事實上他們可能是歷史上第一個將一天劃分為24小時的民族。…,埃及人將一年分為3季,即是「阿克赫特」(akhet)–尼羅河氾濫季、「佩瑞特」(peret)–農作物生長季、「施姆」(shemu)–收割季。每個季節分為4個月,每個月再分為3星期,每星期10天。於是一年有12個月,每月30天,一年共有360天,剩下的5天,則分別分列為奧塞里斯(Osiris)、伊西斯(Isis)、赫拉斯(Horus)、塞特(Seth)、內弗提斯等五個神明的生日慶典,如此構成完整的365天。…至於年月日的標定,則已現任法老的即位紀年來推定,例如「申無施爾三世(Senwosert III)在位的第二年、氾濫季的第二個月、第一天。」

商博良的說法雖已說出古埃及曆法的概況,但現今有更精確的說法來解釋古埃及的曆法。

古埃及人的天文知識源自於觀測星象而來,最早的曆法出現在第三王朝時期,當時他們利用「德坎」(Dekan)來劃分年份,「德坎」是以每10天為週期在天空中特定時刻出現的星座(如金星、火星、天狼星…等),每年有36個這樣的星座,所以1年有360天。而這360天再劃分為3季,12個月。但是這個曆法由於不夠精確,所以在第一中間期做了修正,他們在360天的基礎上再加上以5位神祇生日為主的5天,所以一年有365天。這個365天的曆法在中王國時期又再度修正,他們注意到某個特定的新年開始的第一天是尼羅河開始氾濫的日期,也是太陽、天狼星同時升起於地平線的第一天[1],最後他們計算出一年的週期是365.2507天,由於在那一個特定的新年日期之後,天狼星每一年都會晚1/4天升起,所以每隔1461年就形成一個循環。這個曆法是人類文明有史以來最精確的曆法,同時也是古埃及欽定的國家曆法,主要作用於農業活動上。

此外,古埃及人還同時使用陰曆,他們觀察月亮的圓缺而將一年劃分為12個月、354.36天,由於它比前述的「太陽–天狼星曆」少了10.88天,所以每三年要潤一個月,而這種陰曆主要使用於宗教慶典,而不用於一般日常生活。

 


[1] 有人計算出這一個「尼羅河開始氾濫,太陽、天狼星同時由地平線升起」的特定日期是2783B.C.,當時是古埃及的舊王國時期,但是目前卻找不到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套曆法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實行的。不過由這個曆法倒是可以確定,古埃及人至少在舊王國時期就已經對星座運行與尼羅河氾濫週期有詳細的記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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