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人手記_埃及_太陽神信仰

 

作為信仰對象的太陽

 

邱建一

取材修訂自2002.9.15.「藝術考古學講義:第三部份:古埃及藝術」。

2010.1.6.重新整理為藝術學相關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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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德夫神殿壁畫。太陽神赫拉斯(Horus)。


 

除了埃及文明之外,許多古文明都各自有把太陽作為信仰對象的方式,太陽這個對地球影響最大的發光球體,每天定時照耀大地帶來光和熱,而又在定時離開地表導致黑暗與寒冷,在這種每天進行的日出日落循環過程中,古代的民族通常會對這個明亮又無法以肉眼直視的星球產生某種程度的敬畏之心,進而神化這個被敬仰的對象;這種因應於大自然的某種神祕力量而產生的信仰在宗教學中被稱為「自然神信仰」,當然,自然神除了太陽之外還會包含了定時圓缺的月亮、捉摸不定的雨水、風暴…等。檢視各個民族的自然神可以發現,能夠成為自然神的對象具有某種特定的特質在內,它常常是「巨大的」、「不可抗拒的」、「會造成災害的」或是「無法預料的」,而依據這一些特質又可以發現自然神的神性(神格),基本上又來自於這種自然現象對人類所造成的各種影響。

太陽這一個每天穩定運作的自然現象,由於它的定時日出、定時日落,所以代表的神格通常與「生命現象」有關,在許多古代文明裡他們觀察到人類的生命與死亡就如同太陽的每日運作一般,既是固定化的過程,也是不可逆的結果,所以把太陽與生命、繁衍、循環…這一組概念連接,再加上太陽穩定發出的光與熱又是所有的自然現象中最為具威力,而且不具有傷害的,結合這一些特質之後的太陽,經常變成這些古代文明中具有正面意義的主要神祇。

如同北非的埃及人相信太陽是生命的起源,發源於中美洲的「馬雅文明」(Maya)對他們的太陽神也有狂熱的崇拜,相比較之下埃及的太陽神雖佔據顯要的位置,但祂只是諸位主神的其中之一,不過馬雅的太陽神不但是宇宙的創造者,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真神。

馬雅文明的信仰系統裡有「五個太陽」的說法,太陽不但是宇宙的創造者,而且在現在的世界之前曾經存在有「四個太陽」,每一個太陽各代表了一種宇宙的存在形式,它們都曾經毀滅過而後再生,而現在的世界是目前的太陽所創造的。過去的四個太陽分別為:

虎太陽(Ocelotonatiuh)

風太陽(Eecatonatiuh)

雨太陽(Quiauhtonatiuh)

水太陽(Atonatiuh)

馬雅人相信現在存在的太陽並不是最後的形式,而太陽一定會再度毀滅而造成人類的大災難,再加上對太陽每天日出日落的觀察,對馬雅人來說,這是一場現在的太陽神–「托納蒂歐」(Tonatiuh)對抗黃昏魔鬼(或黑暗魔鬼)–「吉吉馬」(Tzitzima)的戰爭,為了確保太陽每天在日落後還能夠在明天升起,所以必須獻上最珍貴的祭品「貴水」(Chalchiuatl)–人血,以幫助太陽的運轉。因為這一個觀念,所以馬雅人在他們獨特的階梯金字塔平台,在特定的節日舉行大規模的人祭,這些被用來舉行人祭的人稱為「人牲」,人牲在高聳的石頭金字塔頂端被當場挖出心臟獻祭給太陽神,同時屍體被馬雅人在祭典完畢後和玉米煮成一種特殊的食品「特拉卡洛里」(Tlacatlolli)食用。

對於現代的人來說,這種殺人獻祭以取得鮮血祭祀並食人的行為很不能理解,但是在文化的層面上,馬雅人整個宗教的架構幾乎全都構築在這種行為模式上,太陽神「托納蒂歐」(Tonatiuh)對於馬雅人是宇宙的真神與支柱,殺人是合理的,而作為人牲是光榮的,在這個意涵上,馬雅人與埃及人的信仰其實並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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