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書人手記 

 

偷拍一張照片!? 

 

邱建一2012.3.12.


IMG_5508   

2012.開羅哈利利市集的舊土耳其皇宮遺址。(Canon EOS60D  EF24/2.8)

除了近景的那隻貓,以及遠處兩位觀光客之外,在拍這張照片時,對方知道我正在拍照,我也曾詢問過對方是否願意被攝入照片之中。


拍照很多年了。自從大學一年級開始修攝影課,老爸把他用了許多年的老相機傳給我之後,就開始背著相機到處拍照了。

大概有將近30年了吧?從傳統的黑白底片開始,利用夜深人靜時分,在浴室裡自己搭建的簡易暗房裡摸東摸西,忍受著刺鼻的醋酸味,熬夜到凌晨試圖洗出自己滿意的照片,到後來進階的柯達正片,以及現在的數位相機。這麼多年下來,不知道按下多少次的快門,殺死多少張底片。

但是這麼多年以來,我從未想要偷拍照片。

大概是是因為過去念書時在師長的推薦下讀了蘇珊.宋塔格(Susan Sontag)的大作《論攝影》On Photography)吧?記得在這本書當中,宋塔格對於「攝影倫理」的一番闡述,發表了「攝影是竊取別人生活的片斷」的看法,對初學攝影的我來說猶如一頭棒嚇。這也使得我在拍照時盡量避免刻意地為了構圖與視覺效果取景,而把不相干的人路人甲乙拍到照片裡,寧可拍不到好照片,也不想要竊取別人的生活,成為自己的作品。

大概也是這個理由吧?所以拍照時我也盡量地使用廣角鏡,因為這樣的鏡頭必需要靠近被攝的對象才能取景,而這樣的拍照方式可以讓在附近的人意識到我正在拍照,而他自己正在入鏡。如果不想被拍到,他可以立刻轉身走開,或是出聲喝止。雖然這也導致常常無法拍到我自己想要的場景,不過這也算是對無關的人的基本尊重吧?因為,他可以選擇「被拍」或「不被拍」,而不是在毫無警覺的情況下被拿著長焦距望遠鏡頭的攝影人拍攝入鏡。

這幾年以來,大概是數位時代的相機製造技術進步神速,所以拍照已經是大部分的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了。過去聽似很高深、很有技術成分的「攝影術」,早就已經是過去式,人人有相機、人人在拍照,30年前手上有一台相機是大事,30年後家裡沒一台相機是怪事。每天都有人拍出大量的照片在數位世界裡發表,打開電腦瀏覽網際網路,有許許多多的照片被放到這完全公開而且毫無國界藩籬的世界裡,雖然這些照片的品質有好有壞,但是憑良心說還是有許多還不錯的作品的。但是請您想想:

一位老婆婆正在廟裡虔誠地跪地對媽祖娘娘敬拜。

二個小朋友快樂地追逐小狗在公園裡的草地上嬉戲。

三個穿著時髦的小姐登著血紅的高跟鞋過馬路。

四個老人正在大樹下抽著煙聊天。

一群人正在豔陽天下辛苦地工作有人採茶、有人種菜,汗濕重衫、渾身髒臭。

在這些數以千萬計的照片當中,我常要不禁想要問?

「朋友!~你按下快門時,有徵得對方的同意嗎?」

偷拍是竊取別人生活的片段!我想這些照片當中有絕大多數是拿著日益操作方便的數位相機隨手拍攝而來的,而被攝入影像中的人絕大多數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成為別人「典藏欣賞」的作品。

他們本人願意成為攝影展覽中被群眾關注的主角嗎?他們知道自己成為別人品頭論足的焦點嗎?透過照相機的鏡頭觀看世界,還是應該有道德與倫理的。

「諸位攝影人啊~

觀看是一種藝術!

但是不道德的觀看只能算是偷窺而已。」

真的,就只是這樣而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menra0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