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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考古學補充教材

 

 

考古中國1928

 

 

邱建一

漢聲廣播電台(台北總台)FM106.5聯播網,2008.12.23.與2008.12.30.「今天好心情(週二)」AM0900-1000 現場節目廣播稿。

2008.12.31.修正為藝術史相關課程講義。是日為本人生日,謹此為文,對前輩大師們表達無比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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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安陽殷墟第2次挖掘工作人員合影,右二站立者:董作賓。


 

一、西元1928年:

西元1928年,那一年是民國17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組(第3組)正式成立,這個單位成立後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針對河南安陽殷墟進行有計畫的系統性發掘。自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總計對安陽地區進行15次的正式挖掘,其中包含對都城(小屯)挖掘12次,陵墓(西北崗)挖掘3次,都城近郊(大司空村)挖掘2次…等11個地方。這10年的田野考古工作奠定了商代研究的基礎資料,對後來的研究工作幫助很大。

同年,著名的古代史專家董作賓先生(1895-1963),以新成立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輯員的身分奉命前往河南,主持1928年安陽殷墟的第一次挖掘,這次的挖掘雖然不是成果最豐碩的一次,但卻是最重要的一次。從這年挖掘安陽的工作開始,標示著中國考古學的分水嶺,有著劃時代的意義,因為從這一年起開始有了計畫性的挖掘,並引用科學方法進行嚴謹的研究,與先前多頭馬車毫無章法跡近盜墓的瘋狂挖掘,有著顯著的不同。

但事實上,根據董作賓的說法,在這一年開始的安陽挖掘其實也是在充滿實驗性的錯誤中學習出來的;第一次的挖掘常被後來的學者稱為「試掘」,這是因為董作賓在稍後發表的《民國十七年十月試掘安陽小屯報告書》就直指1928年的挖掘為「試掘」,雖然這是董作賓的自謙之詞,但這也有部份的實情在內。

1928年中央研究院組成的安陽殷墟第一次考察團的成員,包含隊長董作賓、梁思永…等人,這些學者在當時的專業背景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具有實際的田野考古經驗,所有的考古學方法都得靠自己在現場實地摸索,並參考有限的外國相關資料而來。董作賓也自稱當年都是在一次次的試驗中,一次次地「愉快地犯著錯誤。」第一次的安陽殷墟發掘工作並非一帆風順,從1013開始挖掘到1030收工,在一開始時就只單就臆測選定4個挖掘地點,隨即挖出4個大土坑,但取出的大量土方卻一無所獲。後來董作賓才想辦法委託當地挖掘一種叫做「天花粉」的中藥材的農民協助,使用挖天花粉的長鏟來取出土樣,最後才找到埋藏有甲骨的窖藏地點,這才算是完滿地達成探勘的任務。這種以長鏟挖掘土樣的作法,董作賓後來管它叫做「打洞之法」,雖然這是一個土方法,但是很管用。

「打洞之法」其實與過去的關中地區盜墓賊常使用的「洛陽鏟」有異曲同工之妙,但早在1928年這些學者由於缺乏田野工作經驗,所以還不知道有洛陽鏟這種工具的存在。董作賓無意間發明的「打洞之法」,算是機緣湊巧讓他見識到當地農民使用長鏟挖掘天花粉的地下根莖過程,所以靈機一動地把長鏟應用到考古學工作之上。

第一次的挖掘工作一直到1020才有收穫,在小屯村編號24的土坑中,終於出土有字的龜板,之後又再連續發現保存有甲骨的窖藏坑,由於這是甲骨首度經由考古工作所獲得,董作賓極為興奮,當時他立刻完成了《二十四坑之土層及其出土器物圖》,這篇文章後來成了現代中國考古學的祖師爺,有極其重要的歷史指標意義。到1030收工為止,總計挖掘了40個探坑,獲得有字龜甲555片,無字龜甲504片,有字骨板229片,無字骨板1119片,以及各種青銅器、玉石器、陶片…等。

田野考古工作是非常艱辛的,尤其在1928年的第一次挖掘,在缺乏經費與人力的情況之下,一切都是土法煉鋼。董作賓記述當時的情況:

「同事諸君皆耐勞吃苦,每日午餐,僅分食饅頭,略飲茶水,或添煮稀飯,即能飽食一頓,踴躍工作,此種精神,亦至可佩!…因而,18天的田野工作,加前後往返開封期間共一個月,僅花費了傅斯年所匯大洋1000元中的350元。」

而原本計畫的考古工作應該持續到12月,但僅18天即結束的原因,在稍後董作賓對傅斯年的報告中敘述甚詳:

「此次挖掘預計計畫,完全改變。…由沙丘而擴充至於丘西之棉田、田北谷地,又擴充至於第二區、第三區。範圍之大,就所知者而言,已自河畔直達村中,一里之內,皆殷墟遺物之所在地也。而殷墟遺物如甲骨之類的地下之形狀,又確可斷定其為河流淤積所致;則其遺物積存之處,當不僅限於此一里之內。範圍如是之廣,是非有較久之時間,較大之經費,及各項專門人才不能竟其功,余之亟於結束,此其理由一也。

安陽素多匪患,數日以來尤甚。城東巨匪,距城念余里,與駐軍在對峙之中,而小屯附近之花園庄、王裕口,連夜有架票之案。駐小屯之自衛團,為之通宵戒備,深恐匪人之奪其槍械也。時勢如此,何可再延?此余之所以結束之理由,二也。

據挖掘之經驗,覺殷墟之蘊藏,確為一尚待猜想之大謎,村人過去之事實,及出甲骨之處,多已為吾人偵得,則此後另作計畫而大舉發掘之,此亦足資考鏡,而試探之工作,至此亦可告一段。余所以結束之理由,此其三也。

天氣甚短,又因匪患而不敢村居。居於洹上村,往來十餘里需時甚久,每日開工已九時,下午四時即須收工,中午午飯休息約一時,實際工作,每日六小時而已。而是時天氣漸冷,工作亦多不便,不如收工以待明春。此余結束之理由四也。

於是以『暫行結束,另作計畫』之意,電告傅斯年先生。」

董作賓在報告書中羅列4項理由,說明安陽挖掘匆促結束的原因:「範圍太大、盜匪橫行、基本資料已收集充分、天氣漸冷工作不便。」這四項理由以第二項最引人注目,現代的考古學家在做田野調查時,可能很難想像早期學者的艱難處境,除了經費物資人力…樣樣都短缺之外,還得擔心晚上被盜匪打劫綁票。安陽第二次以後的考古挖掘的成員名單中,竟然出現了駐紮在田野工作現場的保安軍隊,可見得安陽殷墟的考古工作,人身安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二、衝突與協調:

1928年秋天的第一次挖掘工作告一段落後,董作賓繼續待在河南,他選錄新出甲骨392片,在摹寫後編輯成冊歸檔,這份摹寫資料在1929年再補充若干內容之後出版為《新獲卜辭寫本》。而第一次挖掘的甲骨暫存於當地的彰德高中保管,董作賓同時也以中央研究院的連絡員身分函請當地政府看管安陽殷墟工地,以防當地民眾盜掘或破壞現場。

1928年底,傅斯年新聘李濟為考古組主任,並派遣他前往安陽與董作賓會合,從那一年開始,李濟與董作賓共事35年。兩人會面後即開始籌組1929年的計畫,並規劃了春秋兩季的挖掘工作。董作賓與李濟對安陽殷墟的立場一致,李濟後來追憶說:

「董作賓、梁思永和我對於現代考古學都有一個同樣的信仰、同樣的看法。我們三個人,以及其他一塊從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同仁,都認為近代考古學雖然應該接受不少的、過去的固有傳統。但有一點我們是應該革新的,這一點就是我們不能、也不該把我們研究的對象,當作古玩或古董看待。我們共同的認識是:『埋藏在地下的古物都是公有的財產。它們在文化上和學術上的意義與價值最大,沒有任何私人可以負責保管它們的責任,所以一切都應該歸公家保管。』」

李濟在抵達安陽後,即以中研院考古組主任的身分統籌帶領1929年春秋兩季的挖掘,而董作賓則退居幕後輔助李濟,同時也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研究甲骨文破譯的工作上。

1929年春天開始進行的第2次挖掘非常順利,由於第1次挖掘已大致確定了遺址範圍,所以第2次挖掘的收穫很多。但同年5月,河南地區軍閥開始混戰,地方盜匪因而蜂起,第2次挖掘被迫中斷,這次新挖出的甲骨立刻火速地送往北京保管,以避免被戰火波及。但河南地區大量收藏甲骨地點:安陽基督教會傳教士、斌英教會學校校長明義士的數萬片甲骨收藏被亂兵搶掠損毀一空。而中研院在1929年春天第2次挖掘所獲得的甲骨,因緊急送往北京而免於兵難。

1929年秋天,當李濟開始進行第3次挖掘不到10天,突然接到河南省政府來函,責令李濟暫停所有一切工作,並將考古工地現場移交給河南省政府指派的官員看管。河南省政府之所以突然介入的原因,是因為河南教育界與學界認為既然安陽殷墟的出土地點在河南,那就沒有必要把這些「寶貝」交給「外人」來處理,不管挖出什麼東西,它們都歸河南省政府所擁有;河南省政府同時附帶要求,先前已經被送到北京的甲骨應該歸還,而中研院的人員也應撤離安陽殷墟考古工地現場返回開封,並靜待省政府遣返北京。

傅斯年接獲李濟的電報後,感覺到事態嚴重。除了一方面向院長蔡元培面報之外,請蔡元培轉呈中央政府協調,另一方面自己親自趕往河南開封,並會同董作賓一齊向河南省政府會報。傅斯年最後與河南省政府達成協議,除了表明中研院的挖掘目的在於「研究」之外,中研院再保證等到安陽殷墟的挖掘告一段落,由中研院出資在安陽建立博物館,然後再把整理研究後的文物送還河南省,由這所新博物館保存展示。中研院與河南省還為此簽訂協議書,這份協議書之後還在河南省各地的報紙刊登出來,以表達善意、順應民情。

安陽殷墟的挖掘工作在1929年底因河南省政府的介入一度中斷後,又能再度開工。不過隨著新出土文物日多,「挖寶」的傳聞甚囂塵上,中研院的挖掘工作各種糾紛不斷,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1939年(民國28年),安陽當地的劣紳土豪想要霸佔殷墟工地,刻意挑逗民氣激起對中研院的抗爭,此事在董作賓的《平盧影譜》記載如次:

「安陽盜掘古物的風氣,本年益盛。公然貼標語,反對殷墟挖掘工作。標語有:『打倒摧殘人民生計的董(指余)梁(指思永)。』『只許州官放火,不許民間點燈。』云云。奸商土劣乃倡議,以盜掘物一部份捐出,成立『古物保存所』,遂大舉挖掘,更無忌憚矣!以下各物(附有照片),殆所謂『百姓之燈』之餘燼乎!」

 

三、「大龜四版」與「貞人」:

1929年12月12日下午4點,在當天就要結束安陽殷墟第3次挖掘,但在此時卻在考古隊暱稱的「大連坑」的南井井口下方約30公分處,出土了大名鼎鼎的「大龜四版」,這四塊完整的龜甲堆疊在一起,而且刻有滿版文字,這在已出土的甲骨文裡是非常罕見的。

早期的學者對於甲骨文的研究僅限於單字的破譯,至少在1930年以前是沒有人能夠完整地順譯整片甲骨文字的所有內容。董作賓針對這四塊龜甲寫了〈大龜四版考釋〉並發表在《安陽發掘報告》(第3期),這篇文章最重要的貢獻是他主張,在甲骨文的「卜」字下方一字、與「貞」字上方的一字,就是人名,而這種身分的人稱為「貞人」,他就是負責祭祀的祭司與書寫這些甲骨文的作者:

「從前研究契文者對於貞上之一字,有疑為官名者,有疑為地名者,有疑為所貞之事類者,現在根據第四版,可以確定它是人名,…絕非地名。又四版全為卜旬之辭,若為貞卜事類,或職官之名,應全版一致,今卜旬之版,貞上一字不同者六,則非事與官可知。又可知其實為卜問命龜之人,有時此人名甚似官名,則因古人多有以官為名者。又卜辭多『某某卜王貞』及『王卜貞』之例,可知貞卜命龜之辭,有時王親為之,有時使史臣為之,其為書貞卜的人名,則無足疑。貞卜而書命龜的人,此為一時風尚,也有一部份卜辭不記貞人的,也有全部記貞人的。」

董作賓提出的「貞人說」在當時極具創建,後來也證實他的看法正確!在此之後他又再提出以古本《竹書紀年》的年代為依據,再配合「貞人集團」的姓名排序來作為斷定甲骨的年代依據,並據此推論出卜辭是盤庚遷殷之後至帝辛失國之間,經歷7世21王,總計273年的遺物。

如果能把卜辭完全斷代,將每一片卜辭歸屬到它應有的時代,那這樣一來這些卜辭就不再是古董趣味的零散古代文字記載而已,它將成為具體可信的每一位商代帝王在位時的直接史料。所以董作賓提出了八個斷代標準:「1.坑層。2.同出器物。3.貞卜事類。4.所祀帝王。5.貞人。6.文體。7.用字。8.書法。」這個斷代標準董作賓本人一直奉行不懈,在稍後雖然稍有修正,而其他研究貞卜文字的學者也略有質疑補充,但是大抵上它就是現今甲骨卜辭斷代所依循的依據。饒宗頤在稍晚發表的《殷代貞卜人物通考序》也提到董作賓對貞人的發現提出讚許:

「自董氏貞人之說行,然后分期斷代,略有可循。而殷商事類盲晦否僿,近三十年莫知之者,乃得粗具端倪。…竊謂董氏于甲骨學貢獻最鉅者,為貞人之確定。此一發現,可與法人商博良(Champollion)對於埃及象形文字上『黑線環』(Cartouche)之解釋,同為考古學上開荒之盛舉,是以東西輝映。本書之作,董氏實導吾先路。」

在「貞人說」得到全面的成功之後,董作賓返回北京,居住在靜心齋的焙茶屋。在這裡繼續進行他的甲骨文研究工作,雖然此地遠離河南安陽殷墟,但依然繼續鑽研不懈,之後又對甲骨卜辭又有新的發現。

在北京時期他使用放大鏡仔細觀察每一片收藏在中研院的甲骨卜辭,然後把每一個字放大20倍左右,透過照片的仔細觀察,比較甲骨文刻痕的刀法異同。在過去,從實物材料上以肉眼觀察,早就已知這些古代文字是用金屬刀刻就的,這種刀刻文字過去從未有爭議性,但是董作賓卻在從未有過爭議的地方察覺到大家從沒想到的事情;他經過仔細的觀察後發現,這些文字並非逐字刻成,而是通篇先統一刻豎畫,再刻橫畫,或者是通篇先刻橫畫,再刻豎畫;總而言之,在整塊甲骨上同一個方向的筆畫是同時刻上去的。這個發現使他獲得一個結論,甲骨文是整篇先寫好文字後,再一起刀刻,刻字的貞人為了省事,並不是逐字單一刻成,而是把同方向的筆畫一起處理。

這個發現可說是震驚了當時的學術圈,因為如果董作賓提出的「先寫再刻」的推論正確的話,那麼商代晚期就已經有類似現今書法用的筆墨工具了。近代對殷墟的賡續挖掘,因為出土了只用墨寫但尚未刻的甲骨文,證實了董作賓在1930年提出的看法,甲骨文是「先寫後刻」也早已成為定論。但在尚未見到墨書甲骨文的時代裡,董作賓光是靠放大鏡對刻痕的觀察,就提出了完全正確的看法,這是非常令人佩服的!

 

四、「卜」是象形字?還是形聲字?

繼提出「先寫再刻」的主張後,董作賓的興趣轉移到「卜」這個單字上。在過去學界都認為這個「卜」字就是象形字,因為貞人占卜的過程燒灼龜甲或獸骨,在甲骨上留下受熱之後的裂痕,這個裂痕的形狀與「卜」字非常相似,所以它是象形字。

董作賓對於這個解釋並不滿意,他認為「卜」字的字形並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刻意造就的字形。居住在北京期間,他到中藥行買了許多作為藥材用的龜甲,並且用盡各種方法實驗,他模仿商代的貞人燒灼龜甲的各種可能方法,最後得到「卜」字是人工刻意造就的結論。與董作賓在中研院共事的李濟回憶當時的情況:

「他在北海靜心齋的時候,常在藥材鋪收購龜版,實驗鉆灼的過程。記得有一天早晨,我到了靜心齋,他很高興地對我說:『你知道卜卦的卜的聲音是怎麼來的嗎?』我說:『這是你的問題啊!你應該告訴我。』他說:『我曉得的。』說著他就拿了一塊已經鉆鑿好的龜版,在鉆痕的旁邊點了一根香燒灼起來,漸漸地龜版就備烤熟了、灼燒了,再過幾分鐘,旁邊的我忽聽得啪的一聲爆炸,聲音就像是『卜』。他興奮地問:『你聽到這聲音嗎?』我說:『聽到了。』再看龜版的背面,已出現了『卜』字的裂痕。他更進一步的,仔細地解釋道:『至於卜字的原始字形,當然是完全摹寫燒灼的兆象;早期的卜字,中間總是一直,但是向旁的一點可以在左,也可以在右,可以向上,也可以向下,完全視燒灼的部位不同而異。中間的一豎所以固定不變,乃是因為鉆時中間的直劃刻得最深的緣故,被火一灼最薄的部份便最先破裂了。這個方法只有在商朝的卜骨才如此的標準化。後來再比殷商時代早若干世紀的黑陶遺址中發現的卜骨,就沒有這麼整齊化的裂痕了!』」

所以,董作賓獲得了結論,「卜」雖然是象形字,但同時也是形聲字,但最重要的是這是刻意造就的字形;由於先鉆鑿刻痕再燒灼,商代的貞人藉由刻痕的位置來控制「卜」的形狀與裂痕的方向,所以這並非單純的裂痕,而是人工刻意加工的結果,在稍後他更直指貞人就是商代的史官。

「卜」字的字形研究只是董作賓在日後一系列發現的先河而已,他具有實驗性的精神一再反覆推敲探索,並結合田野考古實務經驗,在日後他一再補充強化〈大龜四版考釋〉的立論基礎,最後發表了劃時代的二本鉅著《甲骨文斷代研究例》與《殷曆譜》,在前者他提出精密分類的10項斷代標準,而且分類時他特別著重反證貞人即是史官的看法;在後者他更進一步想要依據天文變化演算出甲骨文裡所記載的干支日期,並且據此計算出卜辭記載內容的切確時間與日期。

《殷曆譜》所發表的內容按照日期的先後次序排列,董作賓試圖在假設卜辭就是商代史官所記載的商代信史的基礎上,把商代史的架構建立在甲骨文的研究基礎之上。這本耗費15年之久才在1945年發表的鉅著,分為14卷,數十萬字。它奠定了商代史的基礎架構,從這天開始,商代不再是只有文字史料記載的一個遙遠時代,它成為信史可徵的切確朝代,中國的古代史在周代之前又再加上300年的信史。董作賓的學術高度因《殷曆譜》的發表而完全奠定,成為古文字研究的世界級權威。稍後,國民政府頒發「嘉獎令」給董作賓,對他給予最高的肯定:

「董作賓君所著《殷曆譜》一書,發凡起例,考證精實,使代遠年湮之古史年曆,爬梳有緒,脈絡貫通,有禪學術文化誠非淺顯,良深嘉慰。希由院轉致嘉勉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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