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羅馬人的四餐與晚宴

 

邱建一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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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赫提,1847年,〈墮落的羅馬人〉,466x773cm.(巴黎.奧賽美術館)。

這件作品以想像的古羅馬宴會為題材繪製,雖然人物衣著與建築內觀並不很精確,但透過庫赫提這位學院派畫家優美的技巧,還是差可想像古羅馬盛宴的大抵樣貌。


 

飲食習慣是一個文化的縮影,每個文化隨著地域性的不同與攝食習慣的差異,都各自發展出相對應的飲食方式出來。

以古羅馬人來說,他們的時間概念將一天24小時區分為兩個部份:「白天」與「黑夜」兩個相等的時間單位,12小時白天、12小時黑夜;白天是工作的時間,而黑夜是休息的時間。一般人在工作的時間(白天)的4個不同的時間點吃4頓飯,這就是古羅馬人4餐的基礎概念。

第一餐、早餐(jentaculum):日出即起床,起床後立即飲食,以簡單的麵包與水果果腹。

第二餐、午餐(prandium):無固定用餐時間,吃飯地點也不一定,餓了隨時可以吃。內容如同早餐以麵包水果為主,目的是為了要維持工作時所需的體力,這種極簡單的飲食方式被認為是羅馬德行的縮影。

第三餐、晚餐(dinnerum):通常在日出後的第9個小時享用,冬天大約是下午2時30分至3時45分,夏季則是1時30分至3時。對於一般的人來說,這是一天之中飲食內容比較豐盛的一餐,除了麵包之外,還有牛油或奶油、煮魚、肉湯或是大量蔬菜水果,拌著魚露佐味。

第四餐、簡餐(vesperna)或正餐(convivium):一般的人通常在傍晚會再吃一頓「簡餐」,食物的內容通常是晚餐剩下的食材,僅夠果腹即可,然後準備上床睡覺。不過自從人工照明變得普及後,就像十九世紀舉行社交晚宴的時間一樣,古羅馬人的貴族與較為富裕的人家,也開始把傍晚簡餐的時間不斷地往後推延,同時把這一頓餐食演變為一天中最重要的社交活動,由於準備了極為豐盛的飲食,所以他們就不再稱呼它為「簡餐」,而是「正餐」。

正餐的演進過程與餐食內容,完全體現出羅馬人鋪張浪費的一面。如果正餐準備豐盛而且鋪張的菜餚,同時又宴請賓客參加一齊同樂的話,羅馬人就稱之為「晚宴」了。羅馬政治家西塞羅(Cicero)認為這些飲宴活動是文明活動的核心:

「因為這是我們祖先的美妙想法,將賓客同桌共餐(賓主同歡),稱之為convivium,這個字的意思是『一齊生活』。」

羅馬共和晚期,對於賓客參加晚宴的服裝已經有特別的規定。「宴會服飾」(synthesis)的搭配包含有「及膝短束腰外衣」(tunic)加上一件「小披風」(pallium),都用相同的布料製成,色彩鮮豔、刺繡精緻。小披風可薄可厚,視季節與氣候而定。至於大小尺寸和披掛方式則依個人喜好與場合而有所不同。女性同樣也穿著宴會服飾,不過和日常穿著的「寬外袍」(toga)不同,晚宴服飾由於太過於曝露所以僅限於私下穿著,絕對不可以在公開場合作此裝扮。而講究時髦的男子在一場宴會中可以在隨從的服侍之下換上好幾套宴會服飾,以展現他優美的品味與財力。

羅馬帝國時期的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 61-113)曾這樣描述他所舉行的晚宴

「不管是誰我都一視同仁,因為我邀請客人的目的是為了共餐飲宴,不是製造階級隔閡。在餐桌前大家都是平等的個體,所以一切待遇都是人人平等享有。」

但事實絕非如此,羅馬人的晚宴並非如同小普林尼所描述的人人平等,龐貝(Pompeii)的街道屋牆有句很出名的塗鴉文字,可作為晚宴社交行為的註腳:「我不願與其共餐者,即我眼中之野蠻人。」古羅馬人在意的是誰獲得邀請,而誰未獲邀?賓客尚且須接受評斷是否在晚宴中舉止合宜,因此經常有人因為酒醉失態而被判出局,永遠被排除在賓客名單之外。

由古羅馬人飲食習慣的發展,可以看到用餐儀式化行為的演進過程,雖然只是人類飲食文化的演變而已,但還是可以從中看出文明演進的基本規律,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古代史研究課題這是毫無疑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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