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對性交姿勢的研究

 

邱建一2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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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文西,〈對於性交姿勢的研究,第一幅〉,高約15cm,以墨水畫於紙張之上。萊切斯特手稿(RLW),英國.溫莎,皇家圖書館。


 

西元1476年,25歲的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 1452-1519)大約在這一年的年底,在自己的筆記本留下了以下的記錄:

「交配的行為和投入的器官是如此的醜陋,若非為了做這件事的人的臉龐和打扮。否則滿足了衝動,人類就會滅亡。大體說來,女人的慾望和男人正好相反,她希望男人那話兒越大越好,而男人則渴望女人的性器官越小越好。結果雙方都無法獲得滿足。」

眾所周知達文西是一個同性戀者,而且他終生也從未遮掩這件事、也從未對同性戀表達過任何罪惡感,這對文藝復興時期的宗教觀念來說,他真的是一個有趣的案例。因為當時儘管宗教的約束力已經大不如前,打壓同性戀也沒有像過去那樣雷厲風行,不過由於宗教教義還是禁止同性戀,所以像達文西這樣幾乎明目張膽地膽敢向社會道德尺度挑戰,這是極為少見的!

達文西在1476年4月被佛羅倫斯當地的法院逮捕,罪名是夥同其他三名嫌疑犯一起強迫雞姦一個名為賈可布.沙特瑞里(Jacopo Salterdli)的年輕男子,這件法律案件到最後因為牽涉到佛羅倫斯的麥第奇家族成員,所以到最後以不起訴草草簽結,達文西與其他三名被告一起被無罪釋放。

對達文西來說,他認為同性戀是一件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對於雞姦這個罪名卻是深惡痛絕。可能他認為同性戀是自己的個人行為與性傾向選擇吧?所以並不影響其他人也不違反道德尺度。但雞姦卻是強迫別人的犯罪行為,這違反了法律與道德,所以達文西對於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

我們並不知道達文西在佛羅倫斯的家人對這件事有何反應?但是,我們卻很清楚當時整個佛羅倫斯人言洶洶,整件審判的過程喧騰大街小巷,達文西因此與性變態劃上等號。儘管到最後他被無罪釋放,這個標籤還一直跟著他。西元1482年,達文西移居米蘭,從此很少回到位於佛羅倫斯的老家,或許就是這件發生在他25歲的醜聞事件,讓他對這個城市失望透頂,所以一有機會就遠走他鄉,藉此徹底地與這件事斷絕所有的關係。

1476年的雞姦案件對達文西烙下無法磨滅的傷痕,他一輩子在性(性別認同、性經驗…等)的方面都極為困擾,年紀越大,這種分裂也越嚴重。顯然他對男女之間的性行為是極為反感的,同時他也極度厭惡女性的性器官,他對於男女性交顯然是很不悅的,他也毫不掩飾對這件事的厭惡之情:「不抑制自己好色淫慾的人,是把自己放在與禽獸同一個層次。」對他的筆記與畫作觀察可知,他從不畫女性的身體,只畫女人的臉孔與手腳,即使是在他的解剖學筆記中,他也把大半的精力放在男性身上,而女性只留下支離破碎的局部器官解剖草圖。

西元1482年他到米蘭定居後,在自己的筆記中暗示性地透露出可能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與女性的性經驗:

「受到強烈慾望的驅使,我急著想看大自然創造的形形色色、光怪陸離的形態。在陡峭的岩石間走了一段路,我來到一個洞穴的路口,吃驚的停下腳步,因為我沒想到洞穴的存在。我彎下腰來,左手放在膝蓋邊,用右手遮住瞇起的眼睛往裡頭瞧,就像這樣傾著身體,想要看看裡面除了黑漆漆一片之外,還有沒有任何的東西。保持這個姿勢一段時間之後,兩股情緒突然在我內心湧現,恐懼與慾望,恐懼黑暗和令人震懾的洞穴,慾望則是我也很想看看裡面是否有神奇的事物。」

但有趣的是,達文西儘管以恐懼與慾望描述男女性交之事,但他卻對性器官到底如何交合的問題感到意興盎然。他的解剖學筆記中留下兩幅男女性交姿勢的草圖,當然這種草圖決不可能是實際解剖的現場素描,要畫下這種圖得有一些想像力與女性陰道與男性陰莖的生理結構的基礎認知才行,所以這兩張草圖完成的時代要再稍晚一些,一直到1508年前後,他才畫出這兩幅著名的〈對性交姿勢的研究〉。

至於這兩件性交姿勢為何而誕生,或許這與達文西的本人的同性戀傾向是有關係的,女性的身體對他來說是一個無法理解的恐懼與慾望的陰影,所以他充滿好奇地畫下這2張草圖,對他來說這並不是「男女性交就是這個樣子!」,而應該是「男女性交應該就是這個樣子吧?」這不是肯定句,而是疑問句!這是達文西對女性身體的疑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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