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中世紀的人體解剖學

 

邱建一2010.5.17.


巴特洛馬.迪.福勒斯諾_ca.1420_偽造者.JPG  

巴特洛馬.迪.福勒斯諾,約1420年,〈七原罪:偽造者〉,手抄本繪圖,以重膠水性顏料繪製於羊皮紙上。

這些手抄本的年代雖然已經是文藝復興的早期,但是畫家在繪製這些裸體圖像時,還是依據中世紀的傳統而繪製,裸體的圖像並非依據真實的人體而畫,而是依據某種約定成俗的「典型」而繪製。


 

中世紀醫學不存在有禁區,很多文獻對直腸檢查、乳房腫瘤、痔瘡手術以及在病人陰莖插入導管的手術都有精確的描繪。道明會(Dominicain)的義大利籍修士特沃多利(Theodoric)對於這類型的疾病有「清楚、具有豐富個人經驗的知識和研究」,但是在那個時代裡,由於文獻傳播範圍有限,又加上某些忌諱,使得醫學論述停留在理論範疇,而醫術卻在外科醫師的鑽研下已走在時代尖端。

中世紀的醫學保留了不忌諱人體的古老傳統,可惜對藝術並沒有產生多大的影響,藝術還是受到某些廉恥觀的限制。中世紀的裸體畫幾乎不使用模特兒,而是借用羅馬人和拜佔庭人的人體比例標準,似乎藝術家從來沒有產生過借用醫學知識的想法。只要看一下外科醫書上出現的裸體,尤其是標有燒灼點的插圖,就會發現這些裸體圖與藝術上所使用的傳統手法完全不一樣。

為什麼這些與修道院的宗教書籍屬於同時代的醫學插圖,沒有對藝術產生影響?這個疑問讓我們更加貼近中世紀藝術的特點。中世紀藝術比較重視象徵和忠於某種「典型」、以及表現的技法,至於畫得像不像則在其次。不使用裸體模特兒肯定是受到某種廉恥觀的約束。但是主要的原因是,某些修道院的清規誡律限制著企圖超越裸體的想法。可以想見,當時的藝術家是多麼地瞧不起那些外科醫師書籍插畫的作者不懂藝術規則所作的裸體畫。

在中世紀,另一種道德觀念造成了對人體的不同表現形式,那就是禁止解剖屍體。嚴格的說,這不是禁令,而是對於人類尊嚴的尊重。在過去,具有絕對權力的古代醫學曾解剖過屍體,不過期濫用的程度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亞歷山大的外科醫師艾羅菲爾(Herophile)為了進行對於心悸的研究,曾解剖過六百名活生生的死刑犯。基督教徒首先起來反對這種解剖活人的惡行,在他們的干預下,只允許使用屍體從事解剖研究,到了第十四世紀,解剖學又重新興起時,這一禁令更加明確。

遠在文藝復興時期之前,人們已經感到實用醫學的必要性。12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菲特烈二世(Frederic II,1194-1250)頒佈了一條法令,規定沒有一年以上人體解剖經驗的醫師不准從事外科行業,因此義大利的薩萊納(Salerne)和那不勒斯的學校規定每5年必須解剖一具屍體,這個數字在今天的人看起來或許會覺得好笑,但是這卻表明恢復對人體進行直接研究所採取的公開而且謹慎的態度。

差不多又再經過了一個世紀,直到1306年在義大利籍醫師蒙西諾.德.呂奇(Monsino de Luzzi)的課堂上終於出現了公開解剖人體的確鑿可信的證據,也正是在這個時候教皇邦尼菲斯八世(Boniface VIII,1294-1303)宣佈:「反對敢於破壞人類尊嚴的人。」梵諦岡認為解剖人體違反人類的旨意,以教會怕流血為理由而禁止解剖人體,違者以開除教籍嚴懲。但是解剖人體的風氣並沒有因為梵諦岡的禁令而消失,1376年,法蘭西王國的實質統治者安茹的路易(Louis of Anjou)允許法國南部的蒙彼利埃大學(Montpellier)在「適當的情況下,每年解剖一具死囚屍體。」後來在1478年,巴黎大學的校長對醫學系也了一樣的指示。但是,一但禁令解除,又出現了解剖氾濫的現象。但是如果要因此而說中世紀宗教妨礙了醫學的發展,這種指責似乎又太過於偏激,因為在十八世紀之前,宗教可是唯一制止以科學之名而為所欲為的道德力量。

不過,在十三世紀中期,隨著解剖屍體的解禁,解剖活人的作法又再死灰復燃,法王路易九世(Louis IX,1226-1270)同意一位外科醫師用一個被處以絞刑的弓箭手當作實驗品,以便找出腸絞痛的原因和結石的位置,這個罪犯被切開腹腔後並且又再縫合起來,最後這件事有喜劇式的結局,因為這位醫師「傑出的技術」罪犯後來居然奇蹟式的痊癒,罪犯也因「提供卓越的貢獻」而獲得法王赦免死刑。

不過法國的例子可能只是個特例,因為十六世紀義大利波隆納的醫師貝朗熱.德.卡比(Berenger de Capi,1460-1530)因為研究心悸而「野蠻地解剖兩個活生生的西班牙人」,後來卡比被波隆納的宗教法庭裁處死刑。

(以上文獻摘要自Jean Claude Bologne,Histoire de la pudeur ,Librairie Academique, 1999. PP :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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