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官的法源基礎

 

邱建一20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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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年,尼德蘭聯省共合國阿姆斯特丹燒死女巫的火刑(木刻版畫)。


 

教皇英諾森八世(Innocent VIII)在西元1484年發佈的詔書引述自以下文件:

Jean-Michel Sallmann, Les Sorcieres- Fiancees de Satan , Gallimard Co., Paris 1987.pp:140-3.

關於14-17世紀驅逐異端與獵巫運動參照自以下文件:

Jean-Michel Sallmann, Les Sorcieres- Fiancees de Satan , Gallimard Co., Paris, 1987.

Candace Savage, Witch: The Wild Ride from Wicked to Wicca, Graystone Books., Canada, 2000.


 

 關於魔鬼的理論首度出現在15世紀末,宗教裁判官大肆搜捕各地的巫師、女巫或者是他們的同路人。這種魔鬼的故事早就在出現在中世紀,而且藉由各地的傳說和宗教信仰而保存下來,關於這些後來被教廷斥為異端的說法,在15世紀已經略具雛形,後來一直盛行到17世紀末。

 

對於異端的鎮壓行為,15世紀初期就已經時有所聞,但是一直到1480年才第一次見到巫術的論述理論,此後大量各種小報、手冊、書籍出現相關的記載。而1480年最早出現的兩份文件是有關於14-17世紀斥責異端獵巫運動的來源。這兩份文件分別是:

 

1.西元1484年12月5日,教皇英諾森八世(Innocent VIII)詔書。

2.西元1486年,《女巫之錘》(Hammer of the Witches)。

 

上述這兩份非常重要的歷史文件,前者是後來在歐洲各地成立宗教法庭的法源基礎,而後者更是大肆搜捕異端的偵查守則。1484年教皇詔書頒佈的受文者是兩位著名的神職人員,隸屬於道明會(Dominican)的亨利.克拉馬(Heinrich Kramer),以及後來被任命為科隆大學(University of Cologne)神學院主任詹姆斯.斯普蘭格神父(Father James Sprenger),這兩位同時也是集結驅逐異端的心得報告《女巫之錘》的作者。這兩個人所寫的《女巫之錘》影響力之深遠,一直到17世紀之前都是追捕異端的基本手冊,因為它有著來自羅馬教廷的法源基礎,以及完全合乎道德及神學的保證。在18世紀之前除了《聖經》之外,《女巫之錘》是發行量最大的書籍,擁有各種語言版本而且通行歐洲各地。

 

最初,羅馬教廷成立宗教法庭設立宗教裁判官以追捕異端的來源,最早並不是針對巫術、巫師之類的民間傳說,而是針對羅馬教廷的分裂勢力阿爾比教派(Albigensians)和華爾多教派(Waldensians),或者通稱為胡斯信徒(Hussites)的成員。但是在指責這些分裂份子的同時,宗教法庭採取了最便利的方法來認定他們就是異端,就是指控他們與撒旦訂定交易、褻瀆上帝…等。而指控的方法是藉由民間傳說的巫術信仰的儀式,在大肆逮捕可能的疑犯而且嚴刑逼供之後,由於各地的法官為求快速的結案,常常藉由懺悔即可獲得赦免的方法,誘導疑犯說出參加巫魔會的異端行為,從此原本屬於民間巫術傳說,騎著塗油棍棒飛行的女巫、親吻魔鬼肛門的巫師就開始大量出現在歐洲各地,而且成為魔鬼的代名詞。

 

在即將脫離中世紀的文藝復興初期,由於各地由道明會的神職人員所設立的宗教法庭,採取誘導以及嚴刑的方式迫使疑犯認罪,並要求供出同夥人以獲得赦免,所以常常有人被逮捕之後,為求赦免的情急之下,不但源源不絕地在法庭上說出各種信口開河匪夷所思的異端行為,而且又供出更多的同夥,所以各地的疑犯經常以倍數暴增,各地宗教法庭的待審理案件因此堆積如山,最後原本只限定宗教裁判官才能審理的異端或巫術案件,只好同意世俗法庭也能夠接手審理。世俗法庭審理這類型案件幾乎完全依照《女巫之錘》的指示,通常只要被指控就很少有人能夠無罪脫身,這些疑犯都會被定罪,幸運一點的人可能獲得赦免,不過得終生背上與魔鬼訂約的罪行,被迫成為社會邊緣人永久被孤立,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會被處死。

 

14-17世紀是歐洲驅逐異端、獵巫運動最盛行的時期,到底有多少人因為被指責為異端而被釘上木樁燒死、吊死、淹死…或是各種私刑而失蹤?結合著傳統民間信仰的傳說,藉由宗教力量的推波助瀾,在歐洲各地形成一股銳不可擋的巫術潮流,以上帝之名所處死的人數眾說紛紜,有學者認為可能高達35萬人以上,但也有人認為大概只有5萬人。

 

不管被迫害的人數到底有多少,但是在這個歐洲快速起飛的時期,從文藝復興跨入啟蒙時期,代表著理性力量與非理性力量的拉鋸,這是一段值得研究的歷史現象。

 

以下是教皇英諾森八世1484年詔書的全文翻譯:

 

「上帝侍者的侍者,主教英諾森(Innocent VIII)在永遠不朽的記憶中。像我們牧守職位所要求的那樣,全心全意的希望信仰在我們這個時代日益興旺,遍地開花,超越一切。任何異端學說都將遠遠逐出信徒的疆域,我們心甘情願地表示虔誠神聖的願望,我們再次同心協力實現這個願望。

 

最近,我們聽到一些令人難過的傳聞,在上日耳曼的某些地區,以及美因茲、科倫、特里夫斯、薩爾茲堡、不來梅等省、市、鄉、鎮,許許多多的男女,忘了自己的救贖,偏離天主的信仰,與睡夢中的異性交媾,詛咒罰誓、施展魔法、妖言惑眾、胡作非為。他們使女人不能生育、使小動物夭折、使農作物不生、使果樹枯死。男人、女人、大小牲口,其他各樣動物、葡萄園、菜園、草原、牧場、麥子,穀物和蔬菜,無不受其毒害。這些人用痛苦的、殘忍的精神和肉體的酷刑,來摧殘和折磨男人、女人、役畜、大小牲口。他們阻止男人授精、女人懷孕,不許丈夫向他們的配偶求歡,不許妻子同她們的配偶行房。就是在領神聖洗禮時接受的信仰,他們也用褻瀆的語言加以否認。他們在人類敵人的慫恿下,不怕屢次犯下其他許多的罪行,做出可恥的過火行為,危害自己的靈魂、褻瀆神聖的上帝做害群之馬。

 

雖然我們佈道兄弟會親愛的孩子,神學家亨利.克拉馬(Heinrich Kramer)和詹姆斯.斯普蘭格神父(Father James Sprenger),由教皇頒佈敕書任命為審判異端邪說的司法官。亨利.克拉馬負責前面提到的上日耳曼地區內的省、市、鎮、主教區和其他地點,斯普蘭格神父負責萊茵河岸的若干區域。可是這些地區內不只一名教士和世俗教徒,試圖打聽不該打聽的事,爭辯說在我們的委託書中沒有明確提到省、市、鎮、主教區和其他地點,也沒有明確提到這些代表和過火的行為,他們毫不臉紅地固執申明在他們區域內不存在這類過火行為,因而我們的代表在省、市、鎮和其他地點行使宗教裁判官的職責是不合法的,也沒有權力去懲罰、囚禁和訴斥任何人有上述的過火行為和罪行。這說明了為什麼在這些省、市、鎮、主教區和其他地點,這一類過火的行為和罪行都沒有得到懲罰,這對於靈魂顯然是危險的,也有可能陷入永遠的淪沈。

 

本教廷希望,這也是本教廷的職責所在:掃除以任何形式阻止宗教裁判官行使職權的障礙,提供適當的良藥,讓異端學說和其他同類過火的行為散佈的毒藥,不至危害其他的無辜者。信仰的熱誠鼓勵我們盡心盡力去做,不能讓上日耳曼地區上述的省、市、鎮和其他地點缺少宗教法庭的必要職責。

 

本函件以教廷權力機關的名義,重申這兩位宗教裁判官行使宗教裁判權的合法性,各地區應該接受參與對上述過火的行為和罪行的糾正、囚禁和懲罰工作,他們對各地發生的一切都有權干預,正如同我們上述的諭令所提到的省、市、鎮、主教區和其他地點中的這一類罪行和過火的行為。

 

此外,教廷也以同樣的權威授給他們完全自由的權力,在這些省內所有的教區教堂內對信徒介紹和布講《聖經》,他們有權決定布講次數,也可以在這些地方自由合法地完成他們認為必要和合適的任務。

 

教皇書於基督耶穌降生後1494年12月5日

羅馬聖彼得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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