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惡靈附身:一個真實的案例

 

邱建一2010.8.15.

摘錄自本人〈魔毯:理性世界的非理性力量〉(2006),第14.2節「普世經驗法則為魔鬼與巫術營造了生存空間」,並做了小幅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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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634年出版的《盧當的格朗迪埃的影子》,這樁法國盧當(Loudun)發生的巫案,由於涉案人都是貴族與高階神職人員,牽連之廣難以估計,導致了當時社會極度的動盪,而且後來也證實了這個最後導致格朗迪埃神父(Fra Urbain Grandier)被處以火刑的巫案,其實是是出自政治上的陰謀。

在格朗迪埃神父被處決後,當時社會的觀感兩極化,正反兩面的人紛紛以出版作為攻擊對方的手段。與盧當巫案有關的出版品當街銷售隨手可得,這些出版品的內容不只是巫案而已,還包括了各種假想與影射式的說法,暗指法王路易十三才是主使人,而主教李希留(Richelieu)是劊子手,就像是現今的八卦雜誌一般,這是當時最熱門的行貨商品。


 

歐洲在14至17世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爆發瘟疫,大家都樂意把瘟疫的傳播歸罪於魔鬼以及他的代理人,這說明了為何巫師與巫術經常被指控散播瘟疫,乃至於鄰村不明不白就死去小孩的各種出乎想像之外的罪行。在當時的普世經驗法則裡,如果不是魔鬼或是巫術,這又要如何解釋各種神祕而難以理解的疾病與天然災難?所以魔鬼與巫術很自然地成為可被歸責的可疑罪人。

在各種實體經驗中都無法證實它曾經存在過魔鬼與巫術,在各個不同時代的文化中被被賦予不同的意義,儘管每個時代都有人信誓旦旦地宣稱它曾經存在過、或者曾經經驗過,不過那都是無法重新「再現」的個人經驗。

在歐洲獵巫運動即將邁入尾聲的時期,在西元1632年法國盧當(Loudun)的聖于爾絮勒修會(Des Ursulines)所屬的修院中,發生了一件令人瞠目結舌的巫案。這件巫案從1632年纏訟到1634年,它之所以受人矚目的原因是因為發生的地點可不是一般偏遠的小鄉村,當事人可不是一般的小市民;修院裡的修女們都是名門望族,享有貴族的榮典與待遇。被指控行使巫術的格朗迪埃神父(Fra Urbain Grandier),他是聖彼得馬爾什(Sanit-Pierre du Marche)教區的司祭與聖十字會的議事司鐸,與盧當當地貴族婦女們的懺悔神父。而指控的人是聖于爾絮勒會所屬的修院院長–天使雅娜(Jeanne des Anges),天使雅娜在當時享有聖人的稱號,她身上以紅字刺有耶穌、瑪利亞、聖約翰、聖方濟的名字,並且在當時曾晉見過法王路易十三與瑪莉皇后,瑪莉皇后後來也成為這座修院的庇護人,天使雅娜受邀參加過法王路易十四的誕生典禮,並與當時權傾一時的主教李希留(Richelieu)關係非常良好。

盧當的巫案最後的結果還是一如過去的類似案件,由於當事人無法證明自己不是巫師,被控行使巫術的格朗迪埃神父,在西元1634年8月8日被架上火刑架活活地燒死。不過,後來學者對這件巫案的研究發現,神父的死亡並非由於審判的法官認為他就是巫師,正好相反的是法官根本猶豫不決無法做出最後決定,之所以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政治力介入的緣故;盧當在當時屬於獨立地區,不聽法蘭西王國指揮,路易十三時期為了加強對這個區域的控制,由李希留在背後操盤,透過與國王關係密切的聖于爾絮勒修會以巫案為名指控地方意見領袖,格朗迪埃神父就算沒被這次的誣告事件處決,也會被其他的案件牽連在內。

這個悲劇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到底巫術、魔鬼這種普世經驗法則在17世紀是如何呈現的?天使雅娜指控格朗迪埃神父行使巫術,如果這件案件早個50年發生,格朗迪埃必需自己證明自己沒有行使巫術,但是在17世紀魔鬼與巫術的說法已經逐漸淡化的時代裡,天使雅娜雖然提出明確的指控,但是由於輿論兩極化的對立,在輿論的壓力下,修會的修女們為了取信社會大眾,只好「公開表演」一場預先安排好的被魔鬼附身的表演,以證明神父確實行使巫術。這場被魔鬼附身的表演在公開場合進行,盧當全城的人都到場觀看,當時一名親眼目睹的證人表示:

「我真希望有足夠的口才,把驅魔時修女和修道院的實際情況說出來。有五個修女中邪,每個都有兩三個教士或修士照料著。一個大叫大鬧,在地上打滾,做鬼臉和恐怖的舉止。一個說話、怪笑、舉手、高聲叫,有個修女突然跑到這個修女處,忽而跑到那個修女處。有人嘆息,有人嘲笑,滿地灰塵,空氣熱辣辣,大蒜惡臭撲鼻而來。我相信這就是地獄的景象。[1]

後來在1632年10月7日,由宗教法庭所作的筆錄是這樣記載中邪的修女名單的,當天光是院長天使雅娜就同時被6個魔鬼附身:

「天使雅娜,院長,30歲。科茲(Cozes)男爵貝爾西埃(Louis de Belcier)和基葉家族古瑪爾(Charlotte de Goumard)的女兒。桑斯(Sens)大主教貝爾加德(Octave de Bellegarde)的外孫女。有六個魔鬼附身:萊維亞達姆(Leviathan),屬於上品天神(Seraphins),附於前額中央。阿曼(Aman)以及伊薩卡隆(Isacaron),屬大能天神(Puissances),附於最後一根右肋骨。巴拉姆(Balam),屬權德天神(Dominations),附於第二根右肋骨。亞斯莫德(Asmodee)、貝埃莫(Behemot),屬三品天神,附於胃。[2]

但是被指控的格朗迪埃神父,後來在寫給法王路易十三的信件,除了自己署名為「陛下最謙卑、最恭順、最忠誠、最苦惱的僕人和臣民」之外,還請求派遣其他的法官及神職人員來重新審理自己的案件,他並且在這封信裡宣稱:

「這些修女並沒有教會所說的任何魔鬼附身的徵兆,我的結論是她們並沒有著魔中邪。魔鬼附身的第一個徵兆是會講多種語言,至少聽得懂多種語言。但這些魔鬼既不會講也不會聽多種語言。她們起初講了幾句拉丁語,但是話中錯誤百出,可見智識不高。魃魔師想到讓她們講我們的語言,因為我們的語言她們講得最好,也講得最自然;魔鬼喜歡法國,她們願意講純正的法語。但是一但有人用希臘語或是純正的拉丁語問話,她們就沈默不語,她們的藉口是曾經與魔鬼訂定了一個契約,所以不能說其他種的語言。[3]

盧當巫案在審理的過程中,修女們集體表演被魔鬼附身的場景是很特殊的案例。不管格朗迪埃神父本人如何極力否認行使巫術,甚至頗具說服力地列舉出修女從未被魔鬼附身的證明,但是這場像是鬧劇般的中邪演出,其實並非表演給法官、或是被控訴的神父看的,它的目的是表演給當天到場的盧當市民欣賞,以作為指控神父行使巫術的有力證據。

經過14至17世紀長達300年的洗腦後,絕大多數的歐洲民眾都相信這個世界有魔鬼與巫術的存在,雖然沒有人可以真正的證明,但是它是一種普世經驗法則,而且深植在所有人的集體意識當中。天使雅娜所帶領的修女們在這場表演中所遇到的難題,不是去證明魔鬼是否存在?因為既然大家都相信它確實存在,所以根本不必去證明。難題在於如何呈現魔鬼?就算不能叫「從未被看過」的魔鬼如同現代電影一般在大家眼前「真實地出現」,至少也要能呈現中邪的狀態,以反證魔鬼確實存在!

看來,當天的表演似乎很成功,目擊修女中邪的證人信誓旦旦地表示:「我相信這就是地獄的景象」。後來,就算是格朗迪埃極力撇清也無濟於事了,中邪的演出已成功地說服社會大眾,這場精心安排的政治陰謀成功地把神父送上火刑架,在西元1634年8月8日為這件巫案劃下了句點。

盧當市民為何會被這場表演說服?除了因為天使雅娜所具有的特殊身分很具有說服力之外,其實最重要原因是因為大家在一開始已經先預設立場–魔鬼與巫術確實存在,這是一個無庸討論的事實。所以,過去的300年經由社會菁英與教會一磚一瓦建立出來的這類型想法,最後成為整肅格朗迪埃神父的真正理由,修女們的表演就像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這場演出是否生動真實已經不重要了,表演的目的在於喚醒在大眾心中的集體意識,普世經驗法則才是審判這位神父的鐵律。

 

 


[1] Jean-Michel Sallmann, Les Sorcieres- Fiancees de Satan . p:160.

[2] 同上,p:161.中邪修女名單總共列出5人,以上引文僅列出天使雅娜一人作為代表。

[3] 同上,p:156-7.格朗迪埃神父在這封信件中,列舉出5項修女們沒有被魔鬼附身的證據,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以上引文僅列出第1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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