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文獻補充教材_古羅馬
格鬥士的魅力
邱建一2012.2.19.
文本來源:Keith Hopkins & Mary Beard, The Colosseum., (UK)Profile Press. 2004. pp:87-91.
有許多證據顯示,格鬥士有多惹人憎惡,就有多受人愛戴。有些羅馬菁英階級的成員不只是想想而已,還真的捲起袖子下場了,甚至幾位皇帝公認昏君之屬也走出御用包廂、加入打鬥。
對格鬥士的欣賞有好幾種不同的形式,塞尼加這些哲學家剛剛才譴責墮落淪沉或是腐化人心,接著就說在競技場上看到真勇氣及對死亡的「哲學味」態度可為人奉表,甚至說看到真正智者的榜樣。範圍再普及一點,羅馬家宅內,似乎到處點綴著格鬥士、競賽、武器裝備的圖像,倫敦出土的那具古羅馬女性遺骸身旁的格鬥士圖案油燈只是一例,像這樣的物品車載斗量,有精緻、有俗氣,不可勝數。除了昂貴的競技場景象馬賽克地板和馬賽克圖畫,還有刻成格鬥士人像的象牙刀柄、鑄成格鬥士頭盔形狀的油燈,在龐貝還發現一只嬰兒奶瓶,上面畫著一名格鬥士全力出擊,更不用說圖章戒指、玻璃杯、墳墓、大理石棺、細頸水瓶、燭台,這些東西上面都有競技場人物的裝飾。那麼,古羅馬新娘要拿沾過陣亡格鬥士之血的矛來給頭髮分邊,這個奇怪的習俗和前述的情形有什麼關係嗎?這實在是個謎,說不定根本是古老罕見傳說的成份居多,而非慣例,可能古羅馬人也跟我們一樣覺得困惑稀奇。一個古羅馬學者絞盡腦汁,推敲出幾個說法:也許矛與格鬥士屍身的結合,代表夫妻肉體的結合;也許是藉以幫助新娘生出勇敢的孩子。誰知道呢?
不過,在羅馬文化中,格鬥士給人最強烈的印象,卻是陽剛威猛的性感象徵。龐貝城裡有一些塗鴉,大概是格鬥士自己寫的(所以不但是評論也是吹噓),把一個名為瑟拉都(意思是「群眾的鼓譟」)的色雷斯鬥士叫做「女孩夢中的情人」,又把他的搭檔克雷塞(意思可能是「壯男」,是個魚網鬥士)叫做「俏姑娘的主子」。這在當時的羅馬是個老套的笑話了,女性總是被說成輕易就迷戀競技場上的英雄。西元100年,諷刺作家丘芬諾(Juvenal)把他的生花妙筆寫到某位元老夫人的頭上,這位愛皮亞女士似乎是和大競技場的一個性感火爆男子私奔了:
「是什麼樣的青年魅力點燃了愛皮亞的激情?是什麼
勾引了她?她看上他什麼?竟甘願
被人譏笑為鬥士的娼婦?她的小親親、她的賽爾吉。
可不是年輕小伙子,至少四十歲了、一隻不重用的手臂
注定他要
提早退休。五官都給畸形糟蹋了──
頭盔留下的疤、鼻子上的疣、還有噁心的
眼垢,從一隻淚水不止的眼睛流出來。那又怎樣?
他可是格鬥士。有了這個身分,誰都會變成神話裡的阿多尼斯美少年;
這就是為什麼她拋家棄子,背離姊妹
和丈夫:鋼鐵是她門心中的渴望啊!」
當然,這裡的笑柄是那位女性,作家譏笑她被無饜的性慾沖昏了頭,竟然為了這個粗漢暴徒拋下一切。這是古羅馬「憎女情結」在說話,又大聲又清楚。不過這段摘錄的最後一行的雙關語明顯暗示了真相:「鋼鐵是她門心中的渴望啊!」,此處「鋼鐵」的拉丁文是ferrum,也有「劍」的意思;拉丁文另一個代表劍的常用字(也嵌在gladiator「格鬥士」這個字裡面)是gladius,這個字也是拉丁俚語裡的「陰莖」。一位現代歷史學家說得對,格鬥士的特點,不論好壞,就是「一身是劍」。
丘芬諾的諷刺故事是虛構的,然而歷史人物也有類似的故事,虛構姑且不論。例如小福斯蒂娜皇后,也就是哲學家皇帝奧理略的妻子、暴君康茂德的母親,傳聞康茂德是她與格鬥士發生姦情期間所生的。此處有一古老記述特別陰森駭人,說皇后向丈夫坦承出軌戀情之後,皇帝向預言家問卜,得到建議要他殺了那名格鬥士、讓皇后以死去格鬥士的血浸浴,然後與皇后性交。故事說皇帝聽從建議,然後將康茂德視為親生撫育長大。想當然,歷史學家對這一段半信半疑,且猜測這故事是編造出來好解釋康茂德對競技場異常的熱愛。
龐貝有一項人盡皆知的考古發現,常有人拿來當做古羅馬上流婦女寵愛格鬥士這幫粗人的證據:在格鬥士團舍的考古現場,出土了一具穿金戴銀的女性屍骨,一般推論這位貴夫人大概正與愛人偷情,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被逮個正著,永遠困住了。事實果真是如此,她就是參加了一場非常擁擠的集體性交了,因為這個小房間裡不只有貴婦和她的男伴而已,其他還有至少十八具包括兒童在內的屍骨、各式各樣的小玩物、裝滿織錦綢緞的箱籠等等。這些遺跡其實可能是一群人帶著細軟逃離,在火山灰石如暴雨落下、令人無法招架時,躲進了格鬥團舍裡,從此無法重見天日。不過,就算是這個場面結果不是什麼私通的幽會,卻也無損這個事實,在古羅馬人的想像中,格鬥士是夢幻性能力的表徵。
那麼,我們到底要怎樣看待這些互相矛盾的形象?如何解釋這麼一個背負社會政治污名的形象,同時也是人家愛慕幻想的客體?各種看法都有人反覆討論過。一方面,我們無疑面對的是菁英文化對相反階層普遍的迷戀,就是這種迷戀,把法國人說的「渴求粗鄙症」,和法國末代皇后瑪麗安東尼扮演牧羊女的心態結合起來。易言之,我們不能說「儘管」格鬥士脫離了社會常軌,卻性感撩人──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他們的性感「正是因為」脫軌而來。
此外,在古羅馬這樣尚武的文化之中,格鬥競技或許也扮演了特別的角色。不論羅馬人是否實際參軍,總之渴戰的心情都在競技場上重演,他們的驍勇善戰正得以表現在格鬥技巧上,所以格鬥競技不可能遭人厭惡。不過,更重要的因素一定是競技表演本身的力量,成為眾人的焦點絕對可以為一個人帶來權力,因此,才會有英國死刑犯上絞台之前,對前來觀看行刑的群眾發表演說;因此,才會有現代足球明星的名氣。在大競技場上受到萬人注目,所有的視線都在一個人的身上,那些隱形的社會地位劣勢都不算什麼了。皇帝也知道這一點,他們一離開御用包廂準備站到場上,也算是下了捕捉觀眾視線的第一著險棋,永遠都要冒著被可憎的奴隸搶盡鋒頭的風險。
(Keith Hopkins & Mary Beard,2004. pp: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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