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美洲食人習俗 

 

邱建一20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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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里(Hans De Bry)1592為史塔登(Hans Staden)的回憶錄所作的插畫內容以美洲食人族為主題。不過這個畫面完全出自於布里的想像,與實際情況差距甚遠。


 

食人族(cannibal)是否存在?這是毋庸置疑的。我們暫且不討論保存在古代神話與傳說中的食人習俗,但曾參與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 約1451-1506)第二次遠征(1493-1496)的隊員,都是美洲食人習俗的目擊證人。

哥倫布的隨船醫師的家書當中,就記載了阿拉瓦克族(Arawak)的俘虜,他們在瓜德魯普島(Guadeloupe)被船員救起,根據這些當地土著的口述,這批歐洲人留下了有關於食人習俗的最早記載:

「我們問曾被島民俘虜的婦女,島上的這些居民是哪一個種族?她們回答:『是加勒比人。』她們一聽說我們也痛恨這些人,因為他們居然吃人肉,立即就笑逐顏開…。

她們告訴我們,加勒比男人對她們非常慘忍,殘暴的程度令人簡直令人髮指。這些加勒比人還把她們替他們生下的孩子吃掉,只留下與當地同族的妻子所生的小孩。他們要是活逮到男性敵人,會將他們押回家,宰殺了以後痛快地大吃一頓;至於在戰鬥中死亡的敵人,則是在戰事結束後當場吃掉。加勒比人宣稱,男人的肉是世間無上的美味。

這些女人的話大概不假,因為我們在各戶人家找到的人骨都被啃食得乾乾淨淨,骨頭上只剩下硬得咬不下的部份。在其中一戶人家中,我們發現一截男人的脖子正在鍋子裡烹煮…。

加勒比人在戰爭中如果俘虜到男孩,會割掉他們的生殖器官,把他們養肥長大,等到要大開宴席時就把他們宰來吃掉。至於婦女則俘虜回家當作奴隸使喚,據說因為她們的肉不好吃,所以把她們留了下來。…」

這些最早的記載裡提到的加勒比人(Cariba),在哥倫布的第一次遠征(1492-1493)的日誌中被記述為「Caniba」,之後這個字詞成為現代英文裡「cannibal」的前身。所以,「Cariba」、「Caniba」、「cannibal」,這三個名詞其實系出同一個字源。

隨著哥倫布之後的歐洲探險隊,逐漸地從外環島嶼地區深入中美洲大陸,有關於食人族的傳說也就越來越多、越來越詳細。這些來自歐洲的16世紀觀察者,費盡周章地收羅來各種資料,以證實美洲大陸的各種食人習俗,其中有一個記載詳細地描述散居於墨西哥高地區的阿茲特克人(Aztec),當他們要舉行宴會時,菜色一定包含有先前特意採購回來的奴隸在內,這些奴隸已經被刻意養肥,因為「這樣肉才會好吃」。而猶加敦半島的奇奇美加人(Chichimeca)的肚子堪稱為「人肉的墓穴」。至於南美的圖皮南巴人(Tupinamba)則會將敵人通通吞下肚,而且「連一片指甲都不留」

16世紀曾經遠赴中美洲的德裔荷蘭船員史塔登(Hans Staden)寫了一本當時非常暢銷的回憶錄,內容敘述了他在1550年被當地土著俘虜的過程。他詳加描述了這個不知名的食人族的儀式,受害者必須忍受婦女的嘲弄,還得奉命看管那堆等等就要用來考熟自己的火堆。食人族會將受害者的腦袋重重敲擊,打得他腦漿四溢,緊接著婦女們開始上場:

「把他的皮膚仔細刮乾淨,弄得白白淨淨的,然後用一小塊木頭塞住他的屁股,這樣子就不會有任何東西流失。這時會有另外幾個人前來砍斷他的雙臂,緊接著又再齊膝砍掉他的雙腳。

接著有4個女人抬著他殘缺不全的屍體繞著房屋奔跑,口中並不斷地歡呼。內臟由婦女負責保管,煮成一種名為『名高』(mingau)專給婦孺喝的濃湯。她們將腸子和頭皮吃個精光,腦子、舌頭和其他可食的部位則留給小孩享用。吃完之後,參與的人帶著各自屬於他們的那份肉回家。」

史塔登為了加強以上這段記載的可信度,他還宣稱「我在現場,親眼目睹一切。」當然,史塔登的記載在現代人類學家看來或許有16世紀習慣性的誇大成份在內,但是中美洲的食人習俗確實存在,而且看來廣泛分布於各地文化圈當中。

16世紀結束之後,幾百年間對於美洲大陸的食人習俗的記載相對就比較少了一些。可能是因為沒有發現新的食人習俗或部落族,而且當時的歐洲人對美洲的食人族都已經耳熟能詳了,這已經是一個常識,所以沒有再加強記述的必要了。

最後一次的美洲食人習俗的記載出現於18世紀的美洲殖民地戰爭當中,當時一位來自於北美麻塞諸塞州民兵團的士兵,發現交戰的土著對手正在陣亡戰友的身上一片片地割下他的肉,並且當場就烤熟吃掉,情況令人不寒而慄。

儘管記載不絕於史,但是我們還是得問一個問題?到底這些早期記錄都確實可徵嗎?還是這些早期的探險家與海員誇大其辭而已。

現代歷史學家相信,這些記載或許有所本,但大多並非詳情。16-17世紀的美洲殖民者習慣性地醜化這些原住民部落,在歐洲人征服者眼中,食人習俗是一種瀆神的異端行為,既然這些人都是不信上帝的異教徒,那麼以武力征服、扣押,甚至奴役這些土著,在當時的宗教觀念下都不違背身為一個善良的基督徒的良好行為規範,而且完全不用擔心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有趣的是,當時的歐洲人還發現,有些土著也害怕食人族,甚至他們認為這些白人也會吃人。部落族之間盛傳,為何白人一直前來捕捉奴隸,就是因為這些歐洲人吃人的胃口太大,所以才有如此貪得無厭的需求!

中美洲伴隨著祭典的進行,的確有食人習俗,但這是宗教行為之一,吃人肉對這些部落族居民來說並非常態,而且他們也並非嗜食人肉。吃下這些用來犧牲用的人牲,對他們來說這是奉神明旨意為之,把敵人(僅限男性)吃下去代表著對神明的感謝,與對這些犧牲性命的人牲之謝意!而且,把人牲吃下去,代表了獲取對方的能力,這是一種戰士們用來強化自己心靈力量的神聖行為。

在不同的文化觀之下,食人習俗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這個議題對中美洲文化圈來說,有著非凡的價值與意義!它不只是吃人而已,它與美洲的創世紀神話有關,而且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宗教命題,至於詳情如何?我們留待下篇〈五洞口與五個太陽〉再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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